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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招生公告 来源:中南民族大学 2010-02-26 相关院校:中南民族大学
凡报考2010年中南民族大学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于2010年2月28日左右通过我校研究生部主页查询初试成绩(网址:http://www.gd.scuec.edu.cn)。我校不再寄送书面成绩单。请随时关注网上信息。
根据湖北省考试院规定,考生如对统考科目评卷结果有异议,可于规定的时间内(3月4日以前)向研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附后),经研究生部负责人审查、签字同意后,由指定的专门人员复核,对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研招办携带考生本人申请、复核的原始试卷、成绩更改登记表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省教育考试院核定后更正,但考生本人不得查阅试卷。
我校自命题科目评卷结果,由我校研招办复核,对漏判、成绩累计、登记错误的,即时予以更正,因此,我校自命题科目评卷结果不允许申请复查。
特别说明:
1.考生只能查询本人成绩,不能查询他人成绩。
2.我校不进行初试成绩排名、公布。复试结束后,将初试、复试成绩合并后,由各学院排名并公布综合成绩。
中南民族大学研招办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受理考生申请复查卷面分数工作
(一)复查内容与分工
复查科目:初试的统考各科目。
复查分工:我校研招办负责统考科目答题纸(主观题部分);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负责答题卡的复查工作。
复查内容:主要为得分漏记、错记以及录入差错,答题卡扫描图像清晰度、是否扭曲,是否由两名以上的评卷教师给分等。考生不得查阅答卷。评卷教师对评分标准的执行情况不属复查范围。违规考生各科目不予复查。
(二)复查工作程序
1.申请复查卷面分数的考生,须持准考证,在3月4日以前向我校研招办提出申请,经研招办审查同意后,考生填写《研究生考试复查卷面分数申请表》(附件1,外地考生可传真027-67842729),逾期不再受理。
2.研招办通过网络将复查卷面分数数据库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
3.答题卡的复查,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将直接通过网络传送复查结果,考生申请所查科目中分数如有差错,由省教育考试院高考办统一打印更正成绩通知单,并由研招办通知考生本人。对复查分数无差错的考生,不再打印复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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