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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导师信息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5-15 相关院校:北京化工大学
北京化工大学材料学专业研究生导师龚赛红介绍如下:
姓名: 龚赛红 | 性 别: 女 | 院 系: 文法学院 | |||||||||||||||
行政职务: | 专业技术职称: 教授 | 导师类别: 硕士生导师 | |||||||||||||||
从事专业1: 民商法学 | 从事专业2: | 从事专业3: | |||||||||||||||
从事专业4: | |||||||||||||||||
最后学历: 博士研究生 | 最后学位: 博士 | 任硕导年月: 2007-01 | |||||||||||||||
任博导年月: | 是否院士: 否 | 是否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 否 | |||||||||||||||
毕业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 毕业专业: 030105 民商法学 | 毕业时间: 2000-07-05 | |||||||||||||||
办公电话: 010-64434887 | E-mail: gongsaihong520@126.com | 是否停招: 否 | |||||||||||||||
◇ 个人简历: | |||||||||||||||||
1983年9月至1987年7月,在湖南师范大学历史系学习,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7年9月至1990年7月,在中国人民大学中共党史系学习,获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9月至2000年7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学习,获法学博士学位。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在湖南省委党校从事教学和科研。2000年博士毕业后至今,在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2003年晋升为正教授。2001年至2004年,任法律系主任,负责法律系的日常管理和法学专业的教学管理。2001年起,担任法学与知识产权研究所所长,负责法学学科建设和研究生工作。先后主持北京化工大学民商法学和法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的申报,负责法学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和培养工作。2003年1月至今,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主任。 | |||||||||||||||||
◇ 本人从事的主要研究方向: | |||||||||||||||||
民法:债法、侵权责任法、医事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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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成果获奖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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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持重大科研项目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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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承担的主要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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