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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3-21 相关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方案
一、工作原则
复试工作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全面考查、客观评价,以人为本。
二、组织管理
国际汉语教师研修基地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小组。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进行领导和统筹管理。成立由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共7人,具体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实践能力考核。
三、复试细则
1.复试分数线。按教育部制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复试分数线)确定考生的复试资格,我校复试使用A类考生分数线。
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的复试线另定。
2.复试人数。本专业考生上线数多于录取数,按有关规定,实行差额复试,2016年差额比例为1:1.4。复试人数计算时不含推免生,不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3.复试名单。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分数线,按报考本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的排序确定复试名单。
4.报到及资格审查。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身份证、报考信息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大学本科成绩单(可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或本科就读学校复印取得并加盖公章)、初试准考证。并可另加交个人资料。对不符合教育部和我校规定的报名资格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考生学籍学历信息与复试时确认的不一致的,即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或学籍,请考生核实报考时所填信息与实际是否有出入。
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更改,取消资格。
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
5.复试内容。
(1)专业课考试。采取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1.2,即满分为120。
(2)综合能力和应用能力考核,口试形式。此项得分值成绩╳1.5,即满分为150。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即兴叙述或描述个人情况和专业问题、满分为100分。此项得分值为成绩╳0.6,即满分为60。
复试总分满分为120+150+60=330。复试分数小于(330*0.6)198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生参加复试时,面试的顺序(排队)按照报到公布的复试名单顺序排序。
(4)思想政治考核。
以口试形式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复试时间
本专业复试时间为3月27日至29日。
7.录取
复试结束后,按照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复试成绩总分)排序后上报研究生院,审核无误后由学校统一公布。
四、调剂复试
本专业不接受外校、外院考生的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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