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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3-22 相关院校:华东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含专业硕士)复试方案
社会发展学院按照华东师范大学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相关规定,制定本复试方案。相关条款解释权归华东师范大学社会发展学院所有。
一、组织管理
社会发展学院将组织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定学院复试录取方案并组织实施,严格执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复试过程的公正公平,切实维护考生权益。学院各系所将成立多个由5-7名指导教师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实施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实践能力的考核。
二、研究生复试名单确定原则
1、遵照教育部2016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确定本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
2、复试名单确定:我院实行差额复试,录取复试比例在1-1.5之间。复试名单确定:根据复试比例,按报考同一专业上线考生的初试成绩总分排序,从高到低确定复试人选。
3、此复试名单由学院登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后统一发布。
三、复试通知下达
我院研究生秘书采用邮件和电话两种方式通知复试学生本人,具体通知事项:
(1)复试确认
(2)复试时间
(3)复试规则
四、复试工作安排
a.报到及资格审查—2016年3月28日(周一)上午9:00-11:00,,复试考生至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法商北楼527社会发展学院办公室报到,研究生秘书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核查内容包括:身份信息、报考信息表(含相片)、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核对学生证)、大学成绩单、初试准考证以及考生提交的其他材料。
b.思想政治素质考核—考生报到后,经过资格审查,至学院528室进行思想政治素质考核
c.专业课考试—2016年3月28日(周一)下午进行专业课考试,形式:笔试。请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文具。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待确认后发布。
c.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2016年3月29日(周二)上午进行综合面试和外语面试,暂定9点开始,具体时间待各学科点确定后另行通知。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学术研究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外语面试包括:听力和口语表达能力等。
d.总成绩=初试总分+复试总分;其中复试总分=专业课复试成绩*1.2+综合面试成绩*1.5+外语面试*0.6,三门折算后满分为330分,复试总分低于198分即为复试不合格,不予拟录取。我院按照总成绩进行排序后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e.录取名单公布—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经研招办统一发布。考生面试结束后随时关注我校研招网信息。
五、注意事项
a.考生必须提供真实的学籍学历信息材料,如复试录取或入学后一旦查证作假或与复试时提供的不一致,则立刻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b.对弄虚作假及考试违规、作弊的考生,不予录取。考生取得拟录取资格后,被查出在初试和复试中有弄虚作假、违纪作弊等行为的,随时取消录取和入学资格,取得学籍者则取消学籍。c.今年我校招生体检跟新生入学体检合并。即在新生报到后的三个月新生复查期间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再依据相关规定取消入学资格或者进行其他学籍处理。我校各专业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两个文件执行,请参加我校复试的考生仔细自己身体状况比对,如有不符合情况及时提出咨询,以免到新生入学体检检查出问题被取消入学资格。被录取考生在下载调档通知时还需填写自己的病史。d.考生在复试期间,不得与考官及工作人员发生联系,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录取名单唯一发布渠道为我校研招办网站,其他途径的通知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六、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东川路500号法商楼北楼5楼
邮编:200241
咨询/监察电话:021-54345171
传真:021-54345171
E-mail:xiaxiao616@163.com
院系联系人:王老师
社会发展学院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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