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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4-01 相关院校:北京交通大学
2016年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研究生院2016年研究生录取工作的精神,特制定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一、复试准备工作
1.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将于3月19日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网站(http://scit.bjtu.edu.cn/)“研究生通知”栏目中公布。
2.学院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人员组成学科复试小组,并加强对复试导师的培训,使导师了解政策、熟悉规则、掌握方法、保证人才选拔质量。
3.对参加复试工作人员要进行招生政策和规章制度培训,对复试工作中的问题应集体研究解决,建立复试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
4.学院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考生类型 | 审查要求 | 备注 |
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 军人须提交军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
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入学时查验),并留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 国防生须提交军队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证明 |
单独考试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 |
同等学力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补修本科课程成绩单原件、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原件、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英语四级成绩单、公开发表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留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合格后要签定定向协议书。 | 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进行。 |
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的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原件、《志愿服务鉴定书》原件和服务单位证明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查验“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并留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复试合格后要签定委托培养协议书。 | |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 查验 “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退役证,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退役证复印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参加同等学力人员加试,否则取消录取资格。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须在4月3日之前提供权威机构的认证证明。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二、复试录取办法
1.考生进入复试的分数和调剂的基本要求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以及本院生源情况,确定2016年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如下。
2016年计算机学院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要求 | |||
专业名称 | 拟定复试线 | 统考招生人数 | 调剂条件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330 | 32 | 不接收调剂 |
信号与信息处理 | 320 | 11 | 不接收调剂 |
信息安全 | 323 | 10 | 不接收调剂 |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 284 | 3 | 接收调剂 |
软件工程 | 310 | 5 | 接收调剂 |
生物医学工程 | 280 | 3 | 不接收调剂 |
计算机技术(专业学位) | 318 | 33 | 不接收调剂 |
电子与通信工程(专业学位) | 305 | 21 | 不接收调剂 |
注:外国语、政治理论和专业课的要求同国家线。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接收调剂的专业只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总分不低于310分的考生调剂,拟调剂的考生只可选择与原报考专业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并参加拟调剂专业的复试。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2.复试工作安排
(1)复试时间、地点及程序:
考生请于3月19日后登陆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的“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3月19日对考生开放)查询复试通知。在网上收到复试通知后,考生须点击“确认复试”,补全信息并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后请打印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和体检表,复试时考生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复试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复试和体检。
复试时间为3月21日-3月23日。复试地点和复试分组情况即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公告于3月21日在学院研究生橱窗公布(九教北一层大厅)。具体安排如下:
序号 |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负责人 |
1 | 3月21日 | 8:00-11:00 | 资格审核 | 九教北111 | 刘君亮 |
2 | 3月21日 | 15:00-15:30 | 听力 | 待定 | 刘君亮 |
3 | 3月21日 | 15:30-17:30 | 专业课笔试 | 待定* | 刘君亮 |
4 | 3月22日 | 8:30-17:30 | 面试 | 各复试组长安排 | 刘君亮 |
5 | 3月23日 | 全天 | 专业课笔试、听力阅卷 | 九教北307B | 刘君亮 |
6 | 3月23日 | 全天 | 考生体检(上午抽血) | 校医院 |
资格审核说明:资格审核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
(2)复试比例:2016年拟招收的硕士研究生均应参加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为学院统考招生人数的120%左右。
(3)复试考核方式:笔试、听力、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语)。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专业课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为120分钟。笔试科目见招生目录。外国语听力测试统一组织。综合面试包括口语能力测试部分和考生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部分,主要对考生的英语口语水平、反应能力、学科专业素质、实践状况、心理健康状况和人文素养等进行考查。综合能力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具体办法:原则应以原单位出具的“思想考评”为依据。
(5)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初试成绩满分为500分。复试成绩满分为350分,其中:专业课笔试满分为150分,外语听力满分为50分;综合面试(包括外语口语30分)部分满分为150分。
综合面试成绩计算方法:同一专业不同面试小组考生的最终综合面试成绩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即同专业总平均分与各小组平均分之比作为各小组的加权平均系数,然后与同小组原始成绩相乘得出最终综合面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6)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之和,总成绩满分为850分。
三、调剂工作及程序
2016年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部分专业接受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未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调剂,申请调剂考生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310分。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和“大学生士兵计划”不接收调剂。
所有调剂考生均需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于19日下午17点前进行填报志愿,综合考评考生背景与初试成绩后确定进入复试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于12小时内确认复试,并于3月20日下午17点前登陆研究生院主页(http://gs.njtu.edu.cn/cms/)的“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进入信息系统的“硕士招生”,补全信息并缴纳复试费和体检费后请打印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和体检表,复试时考生携带个人陈述表、复试登记表、体检表及资格审核需要的材料按照安排参加资格审核、复试和体检。
收到复试通知后12小时内未确认参加复试或在3月20日下午17点前未补全信息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第一志愿专业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合格生源(含调剂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不再进行破格复试。参加破格复试的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学习成绩优秀;
2.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
3.初试总分专业排名前3名;
4.仅1门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且不得低于2分及以上。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办法
拟录取名单学院依据考生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并确定录取类别。通过我院创新能力认定并获得证书者,如达到报考专业复试线可优先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4月3日前在北京交通大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网站“研究生通知”栏目中公示不少于10工作日。
其中: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调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拟录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复试工作全程接受监督。学院向研究生院上报并公布复试时间和地点,保证接受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工作的全程监督。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对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复试考生名单、录取信息等信息公示公开。
实行复议制度。联系电话和邮箱将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网站(http://scit.bjtu.edu.cn/)公布,学院负责受理考生的申诉和投诉,对申诉和投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申诉邮箱:cityjs@bjtu.edu.cn。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监督电话:010-51685847。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
2016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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