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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3-25 相关院校:南阳师范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5]9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6]1号)等文件精神,南阳师范学院结合本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南阳师范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招办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
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初试成绩达到A类地区工程硕士国家线的考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上线考生和第一批调剂考生)
三、复试工作
1.时间安排
3月25日全天: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地点:中区行政楼研究生处S515房间。
3月26日上午:(1)体检,时间:早上7:30开始;地点:校医院。(2)同等学力加试《细胞生物学》和《酶工程原理与技术》,时间:9:00-10:00;地点:东区博睿楼一东北教室。(3)笔试《英语》,时间:上午10:00-12:00;地点:东区博睿楼一东北教室。
3月26日下午:面试,时间:下午14:00-17:30;地点:东区行政楼401室。
3月27日全天:面试,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地点:东区行政楼401室。
2.资格审查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大学本科成绩单、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2)非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4张。
(3)携带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公章的《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原件及复印件),该表在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网站“文档下载”中下载。
3.体检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负责。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领取体检表并粘贴一寸近期免冠照片,加盖公章后,到校医院体检。体检后,体检表上交校医院。
4.复试内容
(1)英语能力测试
以口语和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专业综合素质考核
以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外语口语等。
5.复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采用加权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50%。(复试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
6.复试监督和复议
(1)学校成立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和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
(2)复试工作接受校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督察小组的监督,如有问题,考生可以向研究生复试工作小组反映,经核实后报送校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议并通知考生结果。
四、录取
1.拟录取名单根据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全面考量考生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2.有以下情形者不予拟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
(5)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舞弊的考生。
五、申诉渠道
为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设立举报信箱及举报电话,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
举报信箱:南阳师范学院纪检委信箱:nysyjiwei@nynu.edu.cn
举报电话:南阳师范学院纪检委:0377-63525023
通讯地址:南阳市卧龙区卧龙路1638号,南阳师范学院纪委
邮编:473061
六、其他事宜
1.我校复试录取办法实行网上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相关复试录取等要求请同时参照当年教育部相关规定。
2.报到地址及交通路线
报到地址:南阳师范学院中区行政楼研究生处S515房间。
交通路线:在南阳火车站乘坐1路、9路、26路公交车到终点站(师院中区大门口)下车。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7-63525367、0377-63525107、0377-63525369、0377-63525350
南阳师范学院研究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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