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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3-24 相关院校:湖北科技学院
根据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文件精神及2016年湖北省研究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药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破格参加复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1、坚持调剂为主,破格为辅的原则;
2、不得超规模破格,不得为完成招生计划而降低标准;
3、坚持信息公开制度。申请破格复试的条件、审批程序、申请人名单、拟录取名单均网上公示。
二、破格复试的具体要求
1、破格复试仅限第一志愿报考考生,不得调剂破格;
2、仅限某一单科(专业课除外)低于国家规定复试基本分数线≤5分。
三、破格复试的审批程序
1、符合条件的考生自愿申请,书面提交破格复试申请,并附相应学术科研等证明材料,在3月25日上午12:00前提交研究生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破格复试名单进行初审;
3、公布拟破格复试考生名单,并进行网上公示;
4、上报省级教育主管部门,获批准的考生复试成绩有效,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复试情况,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未获批准的考生复试成绩无效,不得录取。
四、破格录取原则
破格复试考生按程序参加学校复试,录取顺序按初试总成绩加上复试总成绩之和进行排序。
五、信息公开及监督
1、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破格复试过程的公平、公正和录取结果全面负责;
2、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破格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切实维护破格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3、申请破格复试的各项环节均网上公示;
4、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5、对申诉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及时进行处理。
6、研究生处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250870,0715-8250857。
7、学校纪检、监察部门投诉和申诉电话:0715-8338002。
湖北科技学院研究生处
2016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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