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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考研复试 来源:中国考研网 2016-03-11 相关院校:湖南大学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5]9号)和《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湖大研字[2010]10号)(以下简称《复试录取办法》以及校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今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现就我院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试组织管理机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复试录取办法的具体实施和本院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协调。下设学院复试监督小组,负责本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工作。
二、复试基本条件
1、根据我校划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以及我院考生上线的实际情况,学院对土木工程专业[081400]中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和桥梁工程(复试专业科目为F0101混凝土结构、F0102钢结构和F0103桥梁工程)进行单独划线,要求:总分330分,政治理论50分,英语50分,数学85分,业务课二85分。
报考土木工程专业[081400]中,除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和桥梁工程其他方向,其复试分数线与《湖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致,不再单独划线。
土木工程专业[081400]的复试比例约为1:1.5(含交通运输工程[082300]的调剂指标)
2、学院对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中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为F0101混凝土结构和F0102钢结构)进行单独划线,要求:总分335分,政治理论50分,英语50分,数学85分,业务课二85分。
报考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中除结构工程、防灾减灾及防护工程之外的其它方向,其复试分数线与《湖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致,不再单独划线。
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的复试比例约为1:1.55。
3、报考方向为交通运输工程[082300]以及报考类型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分数线与《湖南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一致,不再单独划线。
符合以上复试分数基本要求且经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4、根据学校规定和本学科专业考生情况,我院只接受符合学院划线的土木工程专业[081400]各二级学科之间(初试科目必须一致)和土木工程专业[081400]考生参加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82300]调剂复试,不接受校外调剂复试,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破格复试。
5、根据学校规定,推荐免试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复试,不再参加统考生复试。
三、资格审查
1、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由学院负责,研究生院进行复查。根据学校复试要求,所有符合土木工程学院复试分数线要求的上线考生在3月8日—14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
(http://yjs.hnu.cn/ksxt/login.aspx)确认参加本次复试。未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本次复试。凡未确认者,或未经过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科目的更改:如需更改复试科目的考生,请于3月11日—14日登陆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进行复试科目的确认和更改,一旦在系统中进行了确认并提交,就不能再更改复试科目。请上线考生慎重选择!
注意事项:①土木工程[081400]和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专业内部更改复试科目必须初试科目一致;
②接受土木工程[081400]方向考生更改复试科目为交通运输工程[082300]方向的复试科目(视作直接申请调剂到交通运输工程[082300])。
资格审查时间:3月18日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资格审查地点:土木学院南楼218会议室
2、复试费:
复试费标准:120元/人。缴费方式:网上支付(具体缴费办法详见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缴费时间:3月10日-19日。
未按时在网上缴纳复试费的,不予复试。缴费后自动放弃复试的,不予退费。
2、考生携带下列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参加资格审查,学院审核原件,收复印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③《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④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须由所在高校教务处加盖红章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红章);
⑤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PETS等成绩单);
3、考生凭身份证参加复试笔试和面试。
4、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于3月14日前向湖南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分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名单为准。
①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享受初试总分加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具体政策和名单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可在相应学科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5分或一门单科降5分。
四、复试时间、形式和内容
1、复试由复试专业课和专业综合面试组成。复试总分分值240分,其中复试专业课笔试100分,专业综合面试总分140分,包括外语听力测试20分,面试120分。
2、复试笔试内容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和复试专业课考试。
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3月19日下午14:30—16:30
外语听力测试时间:3月19日下午16:30—17:00
考试地点:南校区教学楼(具体地点请关注研究生院或者土木工程学院网站)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学术型与专业型考生参加同1套复试专业课试卷考试。考试科目见《湖南大学201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3、面试
面试主要由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满分为120分,每个考生参加面试的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面试时间是3月22日上午8:15分开始,地点湖南大学教学楼(具体地点资格审查时另行通知)
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重点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其中(1)外语口语测试从语音标准、语法知识、口齿流利等几个方面评判,满分10分;(2)专业素质和能力测试,以相关专业本科主干课程和报考专业学科知识为主要内容,结合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主要从考生对专业综合知识的理解和掌握、运用专业知识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0分。(3)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主要从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情况,心理健康情况,思维能力、分析能力、反应能力等方面评分,满分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考生携带下列材料参加专业综合面试:
①获奖证书;
②公开发表的论文及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提纲等;
③参加社会实践、公益事业等证明;
④其他可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
5、复试工作要求
①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的统一安排进行。
②复试过程必须规范操作,切实做好试题保密、复试现场记录(外语口语测试录音,专业综合面试有书面记录等)及保存等工作;院复试监督小组参与本院复试监督工作,确保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③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自律,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育部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须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五、录取办法
1、招生计划
经学校批准2016年我院招生计划如下:
学术型:招收土木工程专业[081400]普通计划178人(其中含推免生100人),专项计划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82300]14人(其中含推免生5人);
专业型:招收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 [085213] 普通计划 106人(含推免生37人),专项计划1人(少数民族骨干计划);
其中,土木工程[081400]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中,土木工程材料和土木工程管理的招生计划均包含在结构工程和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方向。
土木工程[081400]各二级学科招生计划以及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085213]各方向招生计划拟定于3月18日公布。
2、具体录取办法:考生成绩总分=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740分,其中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复试成绩满分240分),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报考土木工程专业(081400)和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的上线考生,以本人所填报的复试专业课相对应的研究方向为报考第一志愿,并参加第一志愿的面试。录取时,按照考生的第一志愿,根据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总分进行排名,从高到低录取。
土木工程专业(081400)和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中的结构工程专业包含结构工程,防灾减灾与防护工程,工程管理,建筑材料4个研究方向,录取时按复试总分由高到低录取。有意攻读工程管理,建筑材料两个方向考生请提交调剂申请。
录取原则:优先第一志愿(即初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第一志愿的),第二优先直接调剂志愿的(即初试成绩为第一志愿,复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为调剂后的专业方向),第三优先参加面试调剂的考生(即初试成绩和复试笔试成绩为第一志愿,面试成绩为调剂后的专业方向)。
①专业综合面试成绩低于8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低于144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②考生成绩总分相同时,优先录取初试分数高的,如果初试分数相同,则优先录取数学科目分数高的。
③已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含推免生),不允许变更录取专业及研究方向。
3、调剂工作
原则上考生只能申请一个方向的调剂。申请在土木工程专业[081400]内二级学科之间调剂的考生,以及申请从土木工程专业[081400]调剂到交通运输工程专业[082300]的考生均需参加申请调剂专业的面试。请有意向申请上述调剂类型的考生于3月19日上午10:00之前填写《湖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院内调剂复试申请表》交到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16,逾期不再受理。
学院根据申请情况安排参加调剂专业的面试。
4、学校为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有固定工资收入的考生不参加学业奖学金的申请和助学金的发放。具体方案以学校正式文件为准。
5、录取名单公示: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录取名单公示制。拟录取名单张榜公示10天。公示期内,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有责任接受考生的投诉并负责妥善处理,处理结果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公示期内,如无争议或争议得到妥善处理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和审批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布。
六、其他事项
1、体检
体检在复试阶段进行3月20-25日,地点在湖南大学校医院,请同学们清晨空腹前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2、其余未尽事宜以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站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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