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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漂浮的旗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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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9-05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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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培养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团队合作和创新精神,能积极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培养能够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领域的教学、科研、设计、管理或相关工程技术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学位获得者应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科学作风;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专业知识;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了解本学科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的前沿动态;具有较深入的理论分析、试验研究及计算机应用技术方面的能力;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教学工作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取得较系统的研究成果;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及学分要求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二年至三年。其中课程学习时间原则为一年,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年。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达到毕业标准的课程总学分不低于28学分,其中学位必修课不低于15学分,选修课不低于10学分(鼓励跨一级学科选修一门专业课程),学位必选环节开题报告、学术报告和专业实验各占1学分。 三、适用领域 本培养方案适用的学科专业包含:冶金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 四、课程体系 整个课程体系由学位课程、非学位课程和实践环节三部分组成。学位课程按一级学科的要求和需要设置,体现本门学科的特点,其内容有一定的深度、具有一定的覆盖面;非学位课程按本学科或相近学科开设的研究生课程中确定,以适应不同研究方向和论文工作需要以及研究生个体差异;实践环节包括教学或科研实践和专业实验(实践),着重于培养研究生从事本学科专业科学研究的实际能力。 具体的课程设置见重庆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 五、跨一级学科考入的研究生补修大学本科主干课程要求 对跨一级学科考入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导师指导下确定1-3门本学科的本科主干课程作为补修课程。补修课程不计学分,考试成绩如实记载。 六、科学研究及学位论文要求 1、科研能力要求 1)、研究生应了解所从事的研究方向的发展动态,熟悉相关文献; 2)、研究生应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顺利阅读本专业的外文科技文献,初步具备写外文论文及进行口头报告的能力; 3)、研究生在学期间应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术活动(在研究团队定期作学术报告,听学术报告、讲座,参加学术会议等); 4)、研究生在学期间应取得一定的科研成果。 2、学位论文要求 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生独立完成。对学位论文的撰写要求参照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学位论文要求具有系统的研究思路和计划,反映系统科学的研究过程和研究方法,有一定的独立见解和学术探索,具有一定的科学上的前沿性和重大实际工程的应用价值。论文应具有较丰富的工作量,有明确而可信的研究结论。论文的撰写应符合科技文献的编写规范,具有良好的条理性和逻辑性,文字表达精炼准确,外文摘要等的编写合乎要求。 研究生在撰写学位论文前必须进行开题报告和方案论证,说明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目前研究现状、完成课题的条件和可行性、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创新点、预期的进程等,并在学科点内进行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等要求参照《重庆大学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执行。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并通过论文答辩者,则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可授予硕士学位,并发给学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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