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考研:考研报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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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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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1-22 16:16
楼主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C.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往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历,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6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3,4各项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为本单位委托培养的在职人员;
三、符合上述(一)或(二)中各项报考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相应的统考或单考。
  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41所学校是:
  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南京师范大学、苏州大学、扬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学院、安徽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江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河南师范大学、河南大学、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西师范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四川师范大学、西华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云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青海师范大学、宁夏大学、新疆师范大学。
  四、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法律硕士联考”。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下列13个专业不得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招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38所学校是:
  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南开大学、山西大学、辽宁大学、吉林大学、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苏州大学、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安徽大学、厦门大学、江西财经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郑州大学、河南大学、武汉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湘潭大学、湖南大学、中山大学、海南大__学、西南政法大学、四川大学、西南财经大学、贵州大学、云南大学、西北政法学院、兰州大学。
  上述各高校录取该专业考生时,只从参加“法律硕士联考”的考生中选拔。各校不再为该专业组织统考或单考。
  五、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的全国联考,简称“MBA联考”。
  1.符合(一)中第1,3,4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大专毕业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
  验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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