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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法学院导师简介:陈喜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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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叭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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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7-15 16:25
楼主
个人简介
姓名:陈喜峰
性别:男
出生年份:1977
系别:法律系
职称:副教授学历:博士
电子邮件:cxifeng@xmu.edu.cn
个人小传
1994.9--1998.7北京理工大学经济法系本科
2000.9--2006.7武汉大学法学院国际法硕士/博士
2006.8--2009.7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2006.10起担任硕士生导师
2006.10--2009.12中国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后
2009.8—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2014.3--2014.6外交部条法司海洋法处
主要讲授课程
国际法(本科生)、国际法研究(法律硕士生)、国际组织法研究(法学硕士生)、On WTO Case Law(法学硕士生)、Case Study of International Trade Law(法学硕士生)
承担项目
2012年11月,主持外交部条法司委托项目“GPA国内救济程序和争端解决研究”。
2009年12月,主持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项目“联合国宪政研究”。
2009年2月,主持重庆市移民局/中南民族大学移民科研项目“三峡后期移民安置与发展法律问题调查研究”。自2010年7月起参加三峡后续工作多项移民项目。
2008年12月,主持司法部法治建设与法学理论中青年项目“WTO宪政研究”。
2007年7月,主持第41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国际组织宪政研究”。
参加2005年6月,武汉大学WTO学院、美国农业与贸易政策研究所和瑞士日内瓦地球理事会主办“ChinaWTOLiteracyProgram”。
参加2005年1-6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WTO辞典》部分词条。
参加2004年4-8月,司法部法学研究所、湖南科技出版社“WTO规则丛书”之《保障措施协定逐条详解》。
参加2002年6月-2003年12月,上海WTO事务咨询中心“WTO经典案例丛书”之《巴西飞机出口融资计划案》。
参加2000-200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WTO法成案研究”。
参加2002年-2005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重大项目“国际法在21世纪的发展及我国的对策”。
参加2002年,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重点基地重大项目“WTO协议在我国实施的重大法律问题研究”。
主要著作
《国际法学拓展与备考》,厦门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主编)。
《国际法学》,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8月版(副主编)。
《世贸组织保障措施协定解析》,湖南科技出版社,2006年7月版(合编著)。
《巴西飞机出口融资计划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6月版(合译著)。
主要论文
《宪政的国际法:全球治理的宪政转向》,《暨南学报》2013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2013年第6期转载)。
《WTO宪法化的第三条道路:WTO司法宪法论及其批评》,《国际关系与国际法学刊》2012年第2卷。
《国际法自足制度:在不成体系和社会宪政之间》,《国外社会科学》2009年第4期。
《论WTO法的研究方法、理论模式和范式》,载《国际经济新秩序与国际经济法新发展》,法律出版社2009年4月版。
《以基本权利为核心的贸易与人权一元论:评彼德斯曼对贸易与人权的理论建构》,《现代法学》2009年第2期。
《WTO权利宪法论:经济宪法视角的一种批评》,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08年第15卷第2期。
《世贸组织宪法化与欧盟宪政:基于宪法合法性的比较》,《WTO理论和实践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年5月(修改后转载于《法律全球化:中国与世界》,清华大学出版社2014年版)。
《宪政的幻象:WTO的宪法和国际法的规训》(译),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07年第14卷第2期。
《论WTO争端解决的谈判法理和程序构建》,《武大国际法评论》2006年第5卷。
《洛克比空难引发的有关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的解释和适用问题案译评》,载《国际法院新近案例研究(1990—2003)》,商务印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
《人民法院报》专栏文章,主持专栏国际司法机构、国际法视角下的联合国改革、WTO法的新发展等。
《全球化时代的国际争端解决和市民社会》,《全球化时代的国际法:基础、结构和挑战》,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11月版。
2005年6月商务部咨询报告《关于商务部条法司所拟DSU谈判提案的建议和意见》(合作)。
《加拿大影响牛奶进口和奶制品出口措施案评析》,《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5年第9期。
《澳大利亚皮革案第21条第5款争端评析》,《世界贸易组织动态与研究》2004年第11期。
《WTO争端解决机制改革的谈判和我国的因应策略》,载《国际经济法学刊》2004年第10卷(合作)。
《对区分或部分财产权的限制》(译),载《民商法英语学习》第1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3年8月版。
《简论欧盟法中的相称性原则》,《法学评论》2003年第5期。
《入世后我国外贸代理的法律重构与适用》,《中国入世与中国法治—内地香港法制比较》,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6月版(合作)。
曾获“韩德培法学奖”、“蓝月亮奖”以及《论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完善》、《论针对保障措施的补偿和报复》、《欧美WTO动态研究——以制度滋生的理论问题为核心》、《宪政、贸易自由和个人权利》、《国际法的自足制度之研究》等曾获有关论文奖项等。
主要社会兼职
《国际经济法学刊》编辑
《厦门大学法律评论》编辑
联系方式
厦门大学法学院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信箱85#,361005
电话:邮件联系
电子邮件:cxifeng@x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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