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考研政治大纲已经发布,而除毛中特变化巨大之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变化为第二大,由原来的八章调整为七章,进行了相关考点的整合。下面文都教育为广大考生列出变化之处:
学科
| 章节
| 2015年大纲
| 2014年大纲
| 说明
|
思修
| 第一章第一节
| 新增考点:理想信念的含义、特征与作用
|
|
|
第二章第二节
| 将“爱国主义与经济全球化”移到“爱国主义与爱社会主义和用户祖国统一”前面
|
|
|
第二章第三节
| 删除考点:以振兴中华为己任
|
|
|
新增考点: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
|
|
第三章第一节
| 新增考点:“人生观科学内涵”
|
|
|
删除考点:“世界观和人生观”、“用科学高尚的人生观指引人生”
|
|
|
新增考点:正确认识人生价值
|
|
|
第三章第二节
| 删除考点:价值观与人生价值
|
|
|
第四章
| 变更考点:学习道德理论,注重道德实践
| 加强道德修养,锤炼道德品质
| 变更了章节的标题
|
第四章第三节
| 变更考点: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 弘扬社会主义道德
|
|
删除考点: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
| 将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考点移到第四节。
|
第四章第四节
| 变更考点:我国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 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
|
删除考点:“加强诚信道德建设”、锤炼个人品德“
|
|
|
新增考点: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
|
|
第五章
| 领会法律精神,理解法律体系
| 原第五章为: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
| 变动较大,标题将2014年大纲当中的第七、八章的内容进行整合,并添加新的内容而成的。
|
第五章第一节全新考点:法律的概念及其历史发展
| 新增考点:“法律的一般含义”、“ 法律的历史发展”
|
|
|
第五章第二节:社会主义法律精神
| 变更考点: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
|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含义和本质
| 原为2014年大纲第七章第二节的相关内容
|
新增考点:社会主义法律的作用
|
|
|
删除考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主要构成、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
|
|
第五章第三节:我国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 变更考点:“我国宪法的特征和基本原则”
| 宪法的特征和原则
| 主要将2014年大纲中第八章第一个考点“我国宪法规定的基本制度”移到此处,并作调整
|
删除考点:我国的国家机构
|
|
|
第五章第四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全新内容)
| 新增考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特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构成”
|
|
|
第六章
| 变更考点:树立法治理念,维护法律权威
| 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 章标题进行变动
|
第六章第一节
| 变更考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
| 将2014大纲中的第二节的考点移到2015大纲中的第一个考点
|
新增考点:“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
|
|
删除考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观念”。自由平等观念。权利义务观念
|
|
|
|
|
第六章第二节
| 变更考点: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
| 培养社会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
| 将原先2014年大纲中第七章第四节的“培养社会社会主义法律思维方式”考点变更为2015大纲的第二个小节
|
新增考点:“法治思维方式的含义和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方式的途径”
|
|
|
第六章第三节
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新增考点: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 原为第七章第四节的“树立和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考点整合而成
|
|
新增考点:“维护法律权威的意义”“保障法律的至上地位”“努力成为法律权威的坚定维护者”
|
|
|
第七章
| 遵守行为规范,锤炼高尚品质
| 原第七章为:增强法律意识,弘扬法治精神
| 该章节是由2014年大纲中的第五章(遵守社会公德,维护公共秩序)、第六章(培育职业精神,树立家庭美德)整合而成
|
第七章第一节
| 整合考点:公共生活中的道德与法律
| 将原先的第五章节中的“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和公共生活中的法律规范进行整合
|
|
新增考点:“公共生活与公共秩序”“公共生活中的道德规范”
|
|
|
变更考点:公共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 公共生活中的相关法律规范
|
|
第七章第二节
| 变换顺序考点:职业活动中的道德与法律
|
| 将2014年大纲第六章第一节的考点移到此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