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010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选办法
查看(2220) 回复(0) |
|
liaoyinhong
|
发表于 2010-09-03 01:35
楼主
各位考生: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现将2010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评选结果办法及公布如下: 一、奖、助学金标准 等级 比例 学业奖学金(元/生·年) 基本助学金(元/生·年) 特等 5% 学费全免 5000 一等 15% 学费全免 4000 二等 35% 学费全免 3000 三等 30% 减免50%学费 2000 二、 评选范围 2010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及2010级破格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培养计划、工商管理硕士,暂不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三、评选条件 (一)特等奖、助学金按照申请——审核的方式获得,特等奖学金名单待学校评选审核后公布: 1、初试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在各专业均居前5%的考生。原则上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学校下达招生规模50%的学科,不在统考考生中评选特等奖学金。 2、大学本科毕业于985院校或研究生院院校的博士授权点专业,专业排名居前5%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3、大学本科毕业于211院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毕业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且大学前三年平均学分绩名列专业前茅的:专业人数在百人以上的位于专业前5名的考生或专业人数在百人以下的位于专业前2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4、院系提出的其他申请条件。 5、同等条件下,大学本科期间参加各类国家级大学生学科和科技竞“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大赛、全国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等,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励的,予以优先考虑。 (二)一~三等奖学金原则上按照各等级奖、助学金的比例进行评选,学校根据院系上报的获奖学生名单陆续予以公布。 原则上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学校下达招生规模50%的学科,二等奖、助学金比例减至25%,三等奖、助学金比例相应变更为40%;第一志愿上线生源不足学校下达招生规模40%的学科,二等奖、助学金比例减至15%,三等奖、助学金比例相应变更为50%……依此类推。奖、助比例变更的,奖、助标准不变。 四、其它 各院系应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方案,制定本单位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并报研究生院备案。各院系的奖、助学金评选办法请考生登陆院系网站查看。 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助学金根据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确定。科学学位研究生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分别排队,按比例核算人数。 原则上申请特等奖、助学金和享受一等奖、助学金的考生应为“985”或“211”院校的考生。各院系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调剂考生享受奖助学金的等级及评选办法。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