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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记:总有一种行动能让人类体味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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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ng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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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01 10:24
楼主
1.
一我大概算个喜欢折腾的人。在一个地方待久了,做一件事情长了,都会十分厌烦。而且,最让我苦恼的是,我一直没遇见喜欢做的事情。虽然我学过很多东西,但全部半途而废了(除了三年来每天都来世界经理人社区逛逛)。所以,我至今什么都不会。但我和真正什么都不会的人还是有一点区别的,因为我至少已经知道,有很多事不适合我。如果我可以选择,我不会去做不喜欢的事情。勉强自己是件很痛苦的事,何况我又是一个没什么自制力的人。想做一件事,或者不想做一件事,就象爱上一个人一样,往往是没有什么原因的。如果你能一二三四说出理由,说得不假思索,说得头头是道,那你也许不是真的喜欢,只是觉得“应该喜欢”。所以我至讨厌别人追问我:“为什么喜欢?”或者“为什么不喜欢?”如果是个对我无关紧要的人,我会随便编几个理由糊弄他。但如果是我不想骗的人,我就老实的说:“我也不知道啊!”奇怪的是,真糊弄人的时候,会让别人很满意,而那个真实的回答,别人却常常认为我是在糊弄人。

所以,工作第四个年头的时候,我告诉爸妈说我不想干了。为什么不想干了?没有为什么,就是不想干了。他们觉得我是在开玩笑,或者,象很多小姑娘经常会干的那样,纯属没事发发牢骚撒个娇而已。于是我只好找理由糊弄他们。我说,我的工作实在太清闲太无聊了,没有挑战性;我说,我已经考完了自考的大专,又考完了自考的本科,所以想再接再厉,再去学点什么;我说,我想趁着年轻,去体验一些不同的生活。他们一下子就很感动,热情洋溢的夸奖了我一番。他们说我有这样的想法是非常好的,并且他们非常相信我的能力。

就这样,因为不想工作,所以我不得不学习。生活就是如此:你不想做一件事情,就得做另外的一些事情。你作着选择,也同时在放弃。这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但我自我安慰道,也许在硬币翻转的瞬间,会有些意外的收获。我是个不爱学习,不务正业的人,为了逃避高考,我在初中毕业时考了中专。好在,学习的痛苦已经被时间冲得比较淡了,我好了疮疤忘了疼,现在对我来说最大的疮疤是鸡肋一般的工作。很多人都奇怪我为什么这么不知足。也许他们之所以这么想,是因为他们的年纪是我的两倍。一份工作也象一个爱人,跟你合不合适,与你遇见他的年纪很有关系。十五岁满心喜欢的那个王子,二十岁时再看,也许只是个再普通不过的青蛙。而我的工作,它数年如一日,做着重复的事情,它稳定,清闲,温吞,安全,四十岁时我要有这样一份工作,真得谢天谢地。它真的不坏,但二十岁的我不喜欢。

不久,一件人际关系上的事情,让我这种莫名的厌烦达到了顶点。它促使我下定了离开的决心。我于是开始了和一个好友的密谋。她邀请我去北京学习,并且作了一张证明,然后由我把它交到单位请假。这个过程很长,我们怀着一种秘密而激动的心情策划并一步步的实施着它,那是友谊和梦想赋予我们的耐性。成功的时候,已经是一年后了。我在不用辞职的情况下,可以出一个时间很长的远门,当我坐上火车,奔向一个未知的前方,我私毫没有想到我对单位作出的难以履行的承诺,只是感觉无比的轻松和幸福。
2.

到北京后不久,我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个尴尬的境地。初中毕业以后,我基本没有碰过英语,学过的单词减去已经忘记的,绝不超过一千。而且我还算上了“you”“me”“is”“are”这样几乎城市里四岁以上儿童都能脱口使用的字。现在我要开始学习英语了,天啊,我该怎么办呢。我不是天才,没有过目不忘的本领,人家说勤能补拙,偏偏我又不怎么刻苦。当然我的确可以选择立刻买张车票回家,但实际上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可能性而已。人们总是很自信的认为自己有着很多的选择,认为可以一切尽在掌握。但真到了选择的时候,你会发现,你愿意作出的选择绝不超过一种。你所做的选择对你而言是注定的,那是你的宿命。我生出了一种悲壮的决心。我知道自己没有多少能力,但我至少要尽量做得好一些。这是做学生的职业道德,做人也是如此。当然,传说中的奇迹也是有可能出现的,但我不能什么都不做的指望它。我得自己做些准备。如果奇迹是说英语的,当它来的时候,我还能对它说“how are you?"

幸好,象所有的武侠小说一样,如果你愿意作那个主角,为人正派自强不息知难而上,那么每次当你陷入绝境时,就会有人出手帮你一把。我的朋友又一次担负起了拯救我的历史任务。她很牛,说英语和说中文一样的溜。不能不感叹老天的公平,一个人的时间花在哪里是看得见的。我知道扑克的四种打法,但她只会争上游。而且她上一次打牌已是上个世纪的事了。所以她精通了一门语言,而我只是一直混着日子。她带着我去书店挑了一些书,都是英汉对照的很浅显的童话。那是些小学生的读物,我感到非常沮丧。她看出了我的郁闷,安慰我说:“虽然这都是写给小孩子看的,但语言实在是很美的。”我只好装作很相信的样子,欢天喜地的把书抱回去。一开始,我很想快点把它们看完,因为我多少觉得有些丢脸。但没多长时间我就发现,这些整篇的童话对我而言仍然是过于高深了,很多单词我都不认识,看一个很简单的句子都半天找不出主干。一个人没有自知之明还好高鹜远,比学习小学低年级读物更加丢脸一百倍。我至今庆幸我及时认识到了这一点。我开始调整自己,把自己当成一个刚开始学习英语的小学生--是的,我的记忆力甚至还不如他们。

世界经理人社区(bbs.icxo.com)里认识的朋友有空的时候就来看看我的进度,她肯定从未认为奇迹会来拜访我,但她也从未看不起我可怜的英语。她总是安慰我说,如果坚持这样看下去,一定会达到一个很好很好的水平,好得我现在都想象不到。她没有告诉我得坚持多久,大概她自己心里也没准。我也尽量不想这个问题。考虑什么时候可以看中学课本,对我的现实水平来说比较实际一些。除了在心理上安慰我,朋友还在方法论上对我进行了一些指导。她说,学习英语就和学习语文是一样的。好象语文好的同学都不是上课听出来的一样,英语的精读也是没有什么作用的,唯一的捷径就是大量的广泛的阅读。至于单词,你今天背一百个,明天就忘记八十,还是放在文章里面记比较好。她在我一开始学英语的时候就告诉我这些,真是解放了我。从那之后,我再没有试图集中背过单词。中间有一段时间,我心血来潮,偏要试一试,结果除了把那些已经认识的单词复习了一遍,几乎没有任何新的收获。

我看完了童话,开始看一些其它的东西。我没有选择中学读物,因为朋友告诉我,对于学习语言来说,循序渐进并不是一件特别重要和需要严格遵守的规则。我看一切看得懂和看不懂的文章,只要它是字母拼的。我怀着一种可怕的耐心去看它们,虽然我一点也不喜欢。我并不知道自己要做些什么。但我知道,只有把这件事情做好,我才有办法做下一件。有时实在是受不了,对着书痛哭。但擦干眼泪还是得鼓起勇气继续苦读,或者至多是换过一本书。之后我会很阿Q的想,过任何一种生活,都是有苦恼的,难道逃得了这一件,还能逃得生活中所有的不如意和无可奈何?避无可避,不如抖搂精神,迎上前去。何况,快乐的时候还是大多数。我开发了一些原来没有的爱好。有时候我照着菜谱做一个比较复杂的菜,做砸了我仍然把它全部吃掉。有时候,我会到别的朋友那去串门子,蹭一顿他们自己烧的饭。天气好的时候,骑着自行车到处转转,看见街上平凡的人们,我觉得生活还是那么塌实。

当然要让自己开心些过,因为有一天我们会死很久.  


3.

快到一年的时候,奇迹真的出现了。我发现我居然已经认识了那么多的单词,可以用比较快的速度,连蒙带猜的看懂很复杂的小说和文章了。这只是一个极普通的水平,但对于我来说,真是得来不易的成果。而且在这期间,我自己做饭,洗衣服,换保险丝,修理马桶,交了一些朋友,身上胖了六斤。一不留神,我居然也做了这么多事情。我对自己十分满意。我从不奢望自己做到最最拼命,或者最最优秀;现在这样已经够好。要做“最”,那是要付出太多代价的,我觉得我做不到。

自从认识到自己的进步,我很洋洋得意了一阵子。我觉得是时候考虑下面干些什么了。看上去我又有了很多选择。比如说,乘胜追击的再学学英语,现在一切已经上了轨道,如果我继续耐心的学下去,相信还会提高一些。这样我就可以回家改行教英语。但我在将近一年的大剂量学习中,已经对英语产生了一种生理反应,也就是说,如果硬着头皮一直看,会渐渐的有种呕吐的感觉。当我厌倦一件事时,我宁愿不做。可我总得做点什么。时间还有,我不想太早回去。于是我开始留心有什么可学的。具体是什么东西并不重要,关键是它一定要能吸引我,而且维持的时间最好能长些。

有一天和朋友聊天,她说起一年前的旧事,“彼时我对北大的传播极感兴趣,已经准备了数月,但终于还是放弃,选择了比较稳妥的保研,或许是年纪大了,不再有为了梦想不顾一切的勇气。”我对年纪不予评论。但我对她提到的传播很有兴趣,那是个什么东西?好玩吗?朋友解释了半天,我不很满意。有天自己上网查找,一路查下去,从传播查到了广院,又查到底下的一个方向是广告。我喜新厌旧的天性使我对这个方向立刻产生了兴趣,它看上去好象很有意思。于是也重点搜索了一下,发现了一篇文章,是广院的黄京华老师写黄升民的。文章里,黄升民是那样一个极具个性,富有个人魅力的人,我几乎立刻就对他充满了仰慕。但我还是很小心的看了一些写广告的文章。我想,也许看下去就会发现这门学问并不怎么有趣;这种事情也是经常会发生的。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竟然喜欢上它了。说不出具体的原因,我断定这次是真的喜欢。那还犹豫什么呢?想到一件事情,就去做,人生并没有多少时间可以浪费在无休无止的权衡和判断上.

当时是六七月份的样子,招生简章还没有出来,我打算先看看政治和英语。买教材我没有任何经验,但读一本书的文字和结构,尚可以判断一本书到底是真才实料亦或是纯粹拼凑。我骑车去了西单图书大厦。那真是个好地方,你成天赖在里面只看不买,都不会被赶出门。在一堆花里胡哨的书里拣来拣去,我选择了一本封面比较朴素的人大出的教材,主编是李淮春。英语书我没有买。我觉得,凭着一年来的拼死拼活,考及格没什么太大问题。带着那本政治书我回家了,因为在家里不用在三十多度的天气还得出门买菜做饭。我是回家享福去啦。我爸很理解的说:“有条件偷懒,谁会愿意干活儿呢?”我当时觉得政治一本书就够了。考研书都不便宜,我极其讨厌政治,不愿意在政治书上花钱。在家两个月,我把政治通读了一遍。当时一个朋友也打算考研,买了一本任汝芬的教材,我抢来看了几天,里面非常花哨,我不喜欢,又还给她了。我比较蠢笨,看书的唯一办法就是通读,一遍遍的看下去,既不做笔记,也不背诵。我告诉妈妈说,我之所以不做笔记,是因为做笔记的时候会分心,影响看书效率;而不背诵,主要是因为我喜欢理解记忆,这样记得比较长久。其实这都是借口。我只是懒,懒得做笔记,懒得背诵,太累。但懒人自有懒人的道理。做笔记花的时间长,看得慢,而且非常容易疲劳。只用眼睛扫描的话,以任何姿势都可以坚持大半天。看一阵子,捻住书页往回翻,哗哗哗,真有成就感。理解记忆也是有道理的,我学过教育学,机械记忆维持的时间的确最短,书上都是这么说。在正式看书之前和看书中间,我都会翻到书的最后,看看历年的真题。越看越觉得,书里的那些要点,只要掌握了内在的逻辑规律,胡扯也能扯得八九不离十。政治是踩点给分,大不了考试的时候辛苦些,多写一点,反正写多了不倒扣。总胜过现在花大把的时间来死记硬背,摔个跤都怕把刚记下的吓忘记。那不是活受罪吗?

在家上网方便,我查了一些考广院的资料,把感觉有用的打印下来。很多时候查着资料就去聊天泡论坛了,一开始那里都去,后来只去世界经理人社区(bbs.icxo.com)和一些英文社区了。当时也不觉可惜,我总不能一天到晚什么也不干光学习啊。后来想起来,也不是一点后悔都没有的。就象每个人在你心目中重要性各不相同,时间虽然长度相等,但某些时间对你来说的确更加宝贵。







4.

九月份的时候我回到北京,坐车去广院买了份简章,还顺便买了份蓝色封面的历年试题。卖得很贵,十几张纸几十块钱。有很多人排着队买,其实很多人买的是一模一样的。我有种冲动想告诉大家说同样专业的可以约在一起去复印,但终于还是什么都没说,买了自己的就走了。我甚至没有想在校园里逛逛。在我心目中,这所学校还不属于我,我能做的是回去看书,离它更近一点,而不是傻瓜似的先到处巡视一遍。

对着参考书目,我在住处楼下的书店买到了小詹姆斯的<传播学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这真是一本好书,语言有种说不出的机智和俏皮,我深深的喜欢上它了,没事的时候就当小说看得十分起劲,不过也许是我看过的书太少了。




在九月底到十月底的这段时间我几乎就翻来覆去的看这一本书,有时候心情好的时候就再看看政治。依然是通读,书上连一个字一根线也没有。直到十月份辅导班。我至今记得辅导班的盛况,在那之前我从未见过一个地方会聚集那么多满怀着理想和热情的青年。我和大家一样尽力记下了老师说的每一个字,第一天还在百忙中认识了一个新朋友。那是个朴实大方的女孩子,一个虔诚的佛教徒,我实现了九月份买试题时候天下大同的理想,和她交换复印了各自拥有的资料。第二天的辅导班是郭镇之讲的新闻史,陈卫星讲的传播理论。陈卫星是个幽默的人,他没多说什么,但我想他是个极有思想的人。而我真是仰慕郭镇之啊,她态度落落大方,说话不慌不忙,而且她还那么好看!因为她我简直开始嫌弃自己了。辅导班结束后我去买了胡正荣的传播学总论,然后坐一个多小时的车回去,满脑子都是那两个老师,大概是我没见过什么世面,我真的被狠狠的震憾了。辅导班之后我开始认真看书了,我想,那个学校有那样优秀的老师啊。

我订了计划,每天看多少页书都列在上面,看完一项,就把它划掉,感觉被消灭了的样子,看上去让人很有成就感。我需要成就感,在实际上非常枯燥的读书过程中,它能让我不那么厌倦,支撑我每天爬起来,去重复做着和前一天一模一样的事情。当时我还有两本书没有买到,就是小约翰的<传播理论>和罗杰斯的<传播学史>。但我终于又买了一些政治书,是一本大纲,还有一本任汝芬的题。我太怕政治了,我从小到大没有喜欢过它,但是又不得不看,越看到后来,我越感觉我最后会栽在这上面。另外,我还有一套游国恩主编的<中国文学史>,用来对付综合。我把手上所有的书挨个的看,每天看固定的页数。我是个心里没有计划的人,只好用纸上的计划来弥补。综合的书不够用,我每天在大纲上找几个知识点,然后到楼下的书店找到书,站着看一会儿。我有两个时间是做固定的事情。一个时间是晚上,我会看英语的读物,读着读着我会犯困,这很有效的保证了我的睡眠。还有一个时间,那是在下午。蜷在窗户边的单人沙发上,太阳从外面照进来,浑身暖洋洋的。一边看着有趣的<传播学理论>--那真是一段好时光!

慢慢的我找全了书,离考试的时间也近了。我开始感觉时间不够用,幸好居然看书看出乐趣来,连续看很久也不觉疲倦。大脑处在活跃状态,但是身体变得很懒,一天只做一次饭,另外一顿如果记得的话,就把剩饭在微波炉里热一热。爸爸妈妈打电话来问,“晚上吃了吗?”好象吃了吧。中午吃的什么?忘记了。不是敷衍,我是真的忘了,怎么想也想不起来。离考试不到一个月的时候,我来感觉了。本来一个一个的知识点,在脑子里结成了一张网,随便拈出其中一个,就可以顺带牵出一串来。我满意极了。本来对自己要求不高,达到这样的效果,我觉得很可以去参加考试了。闲的时候再检视一下自己,我觉得专业没有问题,政治也没有问题。英语阅读问题不大,就是写作没有练习过,需要加强一下。于是我到书店去,买了一本复旦大学出版社的<英语写作专项突破>。我根本没想到这本薄薄的小书会绊我一个大跟头。命运永远这么奇怪,总是因为一个极小的缘起,栽在一个意想不到的地方。书真是不坏,我现在也还觉得这本书编得很好,很有针对性。对于每种类型的作文,它都在结构上作了详细的指导,而且对各种句式作了反复的练习。把这本书做完,我觉得自己的写作能力提高了很多。当时我的听力也很一般,但是总的看起来,各项都不至于拉分,及格应该问题不大。我开始有些盼望着考试。广院的复试走的是国家线,通过历年试题的难度来判断,我觉得自己完全可以考得不错。

考试那天早上忽然下起了雪。我已不记得是不是很冷,但我记得那是元月18号。到广院的时候,已经有很多人等在考场的门外。他们十月的时候都来上过辅导班吗?考到下午四五点钟时,一切都还很顺利。写到英语作文的时候,我往手表瞄了一眼,还有将近半个小时。想起考前一个月卓有成效的写作练习,我觉得我完全可以把作文写得好一点。于是我作了一个极其错误的决定,我在雪白干净的草稿纸上,开始打起作文的草稿来。我盘算着,打完草稿,稍微改一改,刚好剩下十分钟,用来涂答题卡和眷作文。呵呵,我没有想到,答题卡只是一个个的小方块而已,填起来却是那么慢。当我涂完答题卡时,只剩不到两分钟的时间了,而我的作文写了整整四段,放下铅笔的时候,我的手忽然发起抖来,不受控制。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不要紧张,千万不要紧张,但这时老师的声音响起来,她说:好了,时间到了,同学们放下笔。我出了一身汗。笔不听使唤,一挨到纸就到处乱跑,每一划都超出了格子。老师大声的说:同学们都不要再写了,把笔放下来!这时大家都陆陆续续的站了起来,把试卷装进袋子。老师挨个的收过来,离我越来越近,我绝望的写着写着,直到老师走过来,从我手里把试卷往外抽,说:不要写了,交了吧交了吧!我下意识的按住试卷,老师抽了几次,没抽出来,大喝一声:撒手!!!我吓了一跳,手终于松开了。我看着老师把试卷塞进袋里,作文只眷了一段不到。我想哭来着,可是没哭出来。我懊恼了整晚,最后昏昏沉沉的睡着了。第二天一早,我简直打不起精神去考,可是终究不甘心。我心里明白,这次是肯定会失败了,但我不能自己先放弃,就算输,我也可以输得体面一些。

传播学和文史综合的题出得不偏,我敞开写,所有的空都被我写满了。当然,我的字写得比较大。原来读书的时候,书法老师曾经告诉我:横行的字间距要小,而行与行的间距要大一些,这样整篇的字看上去才舒服漂亮。考完最后一场,我背起书包出门。路过一个老师身边时,我忽然大声喊道:老师再见!老师正在专心整理试卷,她象我昨天一样的吓了一跳之后,顺手拍了我一下,也大声说:嗳,白!我有些难过,又有些开心。我喜欢这个老师,昨天在和她争夺着卷子的时候,慌张的我从她的目光里读到了一丝同情。

我心里默默的说:老师,我们很可能不会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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