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备考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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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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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08-13 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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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备考常见问题解答
1.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和报考时间 一、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和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共同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0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0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三)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特别条件: 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的(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二、报名时间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0年硕士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日期:2009年10月16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预报名时间为2009年10月10日至10月14日(每天9:00-22:00)。 2.考生自行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 ,教育网址:http://yz.chsi.cn)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上述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网上报名填写报考信息时注意事项: (1)考生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应试的外国语语种按招生单位的规定任选一种。 (二)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 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参加法律硕士联考(含法学和非法学)的江西省考生必须到江西财经大学进行现场确认。其他考生到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告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确认报名。 3. 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 (2)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考生办理报考手续缴纳报考费后,不再退还)。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2011年的最新报考信息,敬请关注http://www.qihang.com.cn/ 启航龙图法学院的最新信息。 2.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的区别 我国的高层次法律研究生教育目前包括法学硕士研究生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简称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创设与1995年,96年首批招生,2000年开始联考并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是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发展,加快与国际法律教育接轨,满足社会对高级法律人才的需求而设立的。 法律硕士(简称JM)限招非法律专业考生,不再划分具体专业,其知识结构是宽口径、厚基础、复合型。主要为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部门、社会公共管理部门及企事业管理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如律师、法官、检察官和企业法律顾问等等。 法学硕士研究生主要招收法律专业本科生,分为法学理论、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国际法学等专业,主要是学术研究、科研教学,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培养高级理论型学术法律人才。 法学硕士与法律硕士的区别有: 一、培养目标不同: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与法学硕士学位处在同一层次上,各有侧重。前者是应用型、复合型高级法律人才,后者是学术型、专业型高级法律人才。 在一些法治比较健全的西方国家,其法律教育是在大学之后,如美国等JD。从长远来看,随着法律教育的发展,法学本科将逐渐减少,法学硕士最终与法律硕士并轨,教学、科研人才应主要通过法学博士生教育来培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作为一种承上启下的学位,一方面为法律实务部门输送人才,另一方面也将为法学博士生教育提供宽广的生源基础。 二、招生条件不同:法律硕士要求非法律专业的毕业生,而法学硕士无此限制。 即不得报考法律硕士13个法律专业为: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证、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对于同等学历是否招收从各校规定,关于网上“法学法学硕士不招生同等学历”的说法是错误的。 三、招生命题方式、试题难度、应试难度不同: 法律硕士与法学硕士考研公共课都参加全国统考,但专业课法律硕士是全国联考(统一命题、统一阅卷),法学硕士是有资格招生的高校各自单独命题。 参加法学硕士专业课考试,其难度有目共睹;法律硕士专业课考试为全国联考科目,有统一大纲,已形成了规范的复习教材,难度有限。 法律硕士考生在应试之前都没有学习过法律,站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因诸多考生不了解,作为新生事物,目前录取分数线目前相对较低,达到国家线就能考上,名校录取分数线比国家线相差不大,录取比例高,入学竞争压力小。而法学硕士考生大多数为法律专业考生,竞争压力大,名校考取比例高达1/20-50。 法律硕士考前培训已经走向成熟,考生可以通过参加一个好的培训大大提高自己的竞争能力,参加系统培训的考生通过率高达50%以上,有的达到70-80%。 但随着生越来越多的非法律专业的有志之士投身于法律行业,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的亦呈难度增大的趋势! 四、教育方式不同:法学硕士入学时就固定导师,专业划分较细,研究领域一般只有一个方向,研究有向深度发展。法律硕士不分专业,入学后主要是学习现行的法律法规,注重实践和应用,入学后才设导师,每个导师带的学生相对要多。 对于非法律考生,如果学习法律从一开始就选定一个较细专业方向,并无益自身的发展,故两种教育方式的不同取决于考生的起点与背景,并非主要区别。 五、未来的就业情景、发展潜力有稍有不同: 法律硕士的就业范围要比法律硕士宽广的多,除了法学硕士就业的范围外,法律硕士还为企业管理及行政管理培养综合素质的管理人才,在法律实务方面,法律硕士因其跨专业的背景,在实务工作中更易发挥其专业优势,成为某个领域的专家,在法律教学和研究方面,读博士是必有之路,法律硕士因具有其他专业背景,在其研究领域能够结合专业特点,似乎也不比法学硕士处理劣势。随着法律硕士毕业生增多,法律硕士毕业后显现出的综合能力已经得到普遍认可,同时因法学硕士单一培养模式存在缺陷,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必将逐步被法律硕士培养模式取代。 在网上有人认为法学硕士的“含金量”高于法律硕士,此观点的依据有片面性,如果从综合素质方面我确认为法律硕士的含金量远远大于法学硕士。 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都是与相关专业紧密联系在一起,处理众多复杂法律问题离不开其它专业知识,如诸涉及医疗、物理的、化学的、财务会计的等复杂理工科知识的案件,让一个从中学时代就读文科、大学本科及研究生一直读法律的人毕业后再去研究涉及的理工科的原理,其难度由想可知。也正因如此,目前许多案件的审判权虽然在法官,但决定权在相关行业的鉴定者手里,连一个最简单的医疗纠纷,法官判决都得依赖医疗鉴定,对于一个只懂法律条文而不懂专业的法官,即使感觉鉴定有问题又如何,司法的公正性就值得怀疑! 起草相关专业和行业的法律的工作者,无论懂法不懂专业还是懂专业不懂法,起草的法律势必脱节造成社会成本的巨大浪费!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与法律硕士(法学)的区别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面向非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是为了适应我国法治建设的现实需要,从2010年起新实行的面向法学专业学生招生的一种研究生教育,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法律人才。 与作为学术型研究生的法学硕士相比,法律硕士是应用型研究生学位,更加注重培养符合社会需要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更加注重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 4.2011年考研备战时间表 考研 阶段 时间 内容 准备 阶段 2010年1月-2月 1.搜集考研资料,确定考研目标,听考研形势讲座。 2.选择专业,全面了解所报专业的信息,准备复习。 3.可参加寒假基础班系统学习数学、英语等科目。 2010年 2月-3月 听最新的考研讲座,购买考研真题,评估自己实力,可参加春季辅导班,制定学习计划。 复习 初期 阶段 2010年 4月-5月 第一轮复习:可以报一个基础班,特别是数学班和英语班。不要急于做模拟试题,着重于基础的复习。 2010年 6月-7月 全面关注考研公共课的考试大纲,购买最新的辅导用书,准备暑期复习。 强化 提高 阶段 2010年 7月-8月 制定一个全面复习计划,开始第二轮复习。重点复习政治、巩固英语和数学,可参加暑期班,做到三门公共课同步提高。 2010年 9月 1.关注各招生单位的招生简章和专业计划,购买专业辅导用书,联系导师,获取专业课考试信息。 2.强化公共课的复习效果,不断完善复习总体结构。 2010年 10月 确定十一黄金周复习计划,对前两个阶段的复习进行总结、梳理、查缺补漏。同时,开始专业课的复习。 2010年 10月--11月 1.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工作开始,谨慎填报,牢记报名信息。 2.研究生考试报名工作确认开始,考生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确认,缴费并照相。 冲刺 阶段 2010年 11月下旬-- 12月 第三轮复习:进行全面冲刺复习,可参加政治、英语、数学、专业课冲刺班进行查缺补漏。进行模拟实战训练,最后梳理考点。 初试 阶段 2011年 1月 调整心态,准备考试。熟悉考试环境。 复试 调剂 阶段 2011年 2月 放松心情,查询初试成绩。 2011年 3月--4月 关注复试分数线,关注所报院校及专业的最新动态,准备复试。 如果达到复试分数线,却没有被通知复试,可联系相关专业院校准备调剂。 2011年 4月--5月 准备复试,联系招生单位,关注复试成绩。 录取 报到 阶段 2011年 6月-7月 关注录取通知书 2011年 9月 报到 5.2011备考法律硕士参考书籍 选择参考书的原则 1)选择紧扣大纲的参考书。人大《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指南》简称《指南》,高等教育出版社的《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联考考试分析》简称《考试分析》。 2)如果你是初次考研,不了解参考书的话,建议你还是选择名气大、销量好的书,一般是名家编的。总的来说,销量好的书大多质量也不错,紧扣大纲,有一定的权威性。但是,这一条原则要服从于个人实际的原则。千万不要买某些法硕考生编写的书,其质量很低,错误很多. 3)最后,注意:书在精而不在多,买一本好书比买一大堆不适合自己的或者劣质的资料有用,一本书看三遍比三本书看一遍的效果好。 法硕考试用书及使用方法 一、必备书籍: 1、《考试指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由于当年版要在考试前两三个月才出版,所以考生买上一版的就行。该书涵盖了法硕考试的五门课程,而且论述详尽,适合复习初期使用。 2、《考试分析》: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大概每年8月中旬面市。紧扣考试大纲,也涵盖了当年的新增内容。可以说是《指南》的精华版。综合课很多大题目的答案往往就是分析上现成的。适合8月中旬到考试前使用。 3、《大纲配套练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大概每年九月底十月初面市。该书按当年的考试大纲编排,用小标题的形式列出当年的重点和历年已考过的题目,需结合《分析》使用。联系方面则包含有基础题,真题和提高题。(争取在十一月底看完)。 使用方法: 1、《指南》:拿到书先浏览下目录,五门课的章节安排。然后花一到两个月的时间把这本书前后浏览下,这时候不要深究你不懂的东西,就像看小说一样把他从头到尾过一遍,把你认为的一些重要的划出来就行,争取在大三下学期开学时(每年的3月初)能够做完这项工作。之后再仔细研读你划出来的内容,把自己不能理解的用红笔标出来,尤其是刑法和民法,而宪法和法制史,由于要理解得不多,大多是记忆的内容,这时候也可以尝试着去记忆,能记住多少是多少。对于法理,因为其理论性比较强,所以在看的时候可以联系民法和刑法的内容,化抽象为具体。这项工作做下来可能要三到四个月的时间(3月份—6月中旬)。从6月中旬到8月中旬(《分析》上市之前),再把指南前后看一遍,主要是把理解的再巩固下,不懂的地方要千方百计弄懂,该记忆的争取再多记一点。 2、《分析》和《配套练习》:拿到分析争取在《配套练习》上市之前(8月中旬到9月底)过完一遍,画出你心目中的重点,方便自己到后期背诵。等到有了《配套练习》之后,根据每一章节给你列出的重点和以往考过的题目,用不同笔在《分析》上做上记号,如果是真题也记下考的年份(五年之内考过的题目不会重复考,但超过五年未必不会再考,今年的基础课就有几道以往考过的一模一样的题目),一些自己做错的选择题也可以随手写在《分析》上,尤其是考查得比较细的法制史,宪法。这项任务最好在十一月底结束 3、最后的一个多月直至考试之前要做的就是读、背《分析》上你划出的重点。对于法制史、宪法背的越详细越好,可以说这两门考查的就是你的记忆力。 ps:《分析》上市后,基本上可以抛开《指南》,但由于刑法分则《分析》上论述得太过简洁,难以应付考试,所以刑法分则还是应该以《指南》为主,特别要注意《指南》上列出的两个罪之间的比较,很可能会出简答题。对于《分析》上列出的一些新罪名,最好能够搬到《指南》上。 二、选用书籍: 1、《题库》: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大概每年三月份上市,按照五门法的考试题型编排,每个题型都有十套题目。此书主要便于你了解每个部门法的考试题型。适合在看了两到三遍《指南》后测试用。上面每道题都有详解(包括选择题),这时候也可以抽空建立一个错题集。不需要刚开始就全部做完,尝试着做几套题检测下你看书的效果就行。后期有时间可以拿出来继续做,看看自己有没有进步。 2、《重要法条释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几乎和《题库》同时间面市。主要囊括了刑法、民法和宪法的重要法条。该书可以和《指南》结合起来使用,有助于你理解这三个部门法的重点法条。而且针对每个具体的法条会附有历年真题,便于理解。 3、《案例分析》: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大概每年五月份上市。分为两大块:刑法一般案例和复杂案例,民法一般案例和复杂案例。初期可以选择做做一般案例。到最后一个多月时间里可以每天抽出几十分钟做几道复杂案例练练手。重点要看他的答案从哪几个方面着手,学习他的答题方法和规范的语言表达。 4、《历年真题归类详解》: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由于《大纲配套练习》上已有历年真题,所以这本书可有可无,在此也就无法论述了。 5、《最后五套题》: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该书大概在12月中旬面市。完全是按照最后的法硕考试编排。适合考前练手使用。对于这套书的使用想说的一点就是每套题都用心去做,大题目列出要点就行,但不要过分纠结在题目的对错和分数上,重要的是把做错的弄懂。 最后提醒大家一点的是,由于法硕备考资料比较丰富,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一些适合自己的。建议在买书之前看一下书的前言部分,觉得对自己有用再购买。书不在多而在精,尤其是短短的一年时间,你不可能每本书都精读,该放弃的时候就要果断地放弃,这才是智者之道。 . 6.法硕五门专业课的复习特点 准备法硕复习首当其冲的当然是记忆。法硕内容庞杂,专业课加起来就有五门,因此复习工程相当的大。对于这五门专业课的复习,应该根据不同科目的特点来安排具体的复习应对方法。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每一科的特点以及复习建议。 法理 是比较难懂的一门。往往没学过法律的考生看书的时候觉得很枯燥。所以最好看书的顺序不要按指南每门课的先后顺序看,而是要先看刑法,因为刑法条理非常清楚,容易理解,接着再看法理,理解起来就容易得多。因为法理其实就是把各个部门法内部的东西抽象出来了。法理内部的“线”其实比较简单,归根到底法理就是在讲法律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存在,以及法律是以怎样的形式存在的。所以,内部的那条线就是:先讲法律建立的原因和形式是什么,法律建立以后对社会和每个人都产生了怎么样的结果,法是如何才能满足我们需要的,我们又是怎样制定出对我们更加有利的法律的。 民法 的复习重在理解,只有真正地了解了才能答好民法题。 刑法 的脉络比较清晰,复习起来比较容易。总则和分则是同等重要的,每年出题分值各占50%。刑法拿高分的最主要办法就是抓重点,有的放矢地复习。刑法的重点内容很好判断,重点都有一些特征的,可以帮助大家判断哪些是可以出题的地方。 特征如下:有明显的大写的一、二、三,大写的标题下标有小标题的数字如①、②、③,小写的1、2、3下多涉及法律方面重要的概念。这些方面一定要想办法理解并且背会。先并后减,先减后并不是重点,搞不懂就放弃。分则当中各罪里会有很细的需要解释的地方。比如抢劫罪中,什么是以非法目的占有,什么是暴力,这些都要搞清楚,细细地扣。往往很多同学考完刑法觉得很不错,觉得四个要件都写出来了,但结果出来分并不高。问题就出在需要好好解释的地方没有去好好解释。根据《考试大纲》,在刑法分则所确定的413个具体罪名中,需要考生作为重点掌握的有170个,约占总数的40%。其实不需要那么多,每章最重要的几个罪都是前几个罪名。另外,刑法除要看刑法法条外,还要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其他几个司法解释。 宪法 理论要求并不是很高,复习起来难度不大。不过里面的细小知识点特别容易混,所以一定要把宪法法条常备身边,复习的时候还可以专门做一些知识点的比较。此外,《香港基本法》也比较重要,应该找来好好看看。 法制史 复习起来最大障碍可能就是生僻的文言文,可是每年的考察重点恰恰不在这个地方。所以复习的时候尽量不要死抠文言文,跳过去就行了。法制史每年的重点变化不大,具体来说法制史的重点集中在秦朝、隋唐、明、清、民国还有建国初期等年代的法制思想。刑法法律制度、重要的法典等等内容,最好的帮助记忆的办法就是做表格。按照年代顺序把重点内容列出来,做个比较。每个朝代的民事经济法律制度不是重点,只是其中一些比较重要的名词要记住。 7.法硕专业课备考建议与技巧 1、用活考纲: 不要忽视薄薄的考纲得指针性与检验性作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考试范围严格以考纲为准,超出考纲范围的知识点可以不看。但近年的趋势是有出朝纲的东西,有精力的同学可以看看司考的相关东西,可以告诉大家的是:《分析》里标有1.2.3.4的东西,背下来就能应付90%以上的主观题了,这是另一个隐藏的考纲。 传统考纲也有它的好处,传统考纲的特点就是只有纲目而没有具体的内容,相当于一本“无字天书”,但它正式因为此而具有3个特点:相当于一本“试题集”,可以用于检验自己对具体内容的掌握程度;可以从整体这个宏观方面把握各个章节的知识体系,尤其是内在逻辑结构以及各个概念之间的联系;重量轻、体积小、携带方便,随身携带随时拿出来看--这对于记忆和理解知识非常重要!! 所以建议大家一定要买当年的新考纲,一便于掌握大纲的变化,对于变化的知识点(每年极少,不超过1%)则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获得答案,不一定要买新版《分析》和《指南》,二可以检验自己的复习效果(大纲每一个知识点,每一个概念实际上就是一个小简答题;而且可以轻易的透过大纲整理每个章节的知识脉络)。 大纲中的词语“记忆-理解-运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知识点的重要程度与需要掌握的程度,所以对于要求“运用”的知识点,可以当作是重点难点来对待,多花点精力搞懂它。 而《分析》用前一年的即可,变化的具体的内容可以通过辅导班等途径得到解决。 2、精通教材: 至少将唯一的指定教材――《分析》至少细读4遍,由浅入深,由易入难; 这里的教材就是《法硕联考分析》,(本网站均简称为《分析》),这是全国联考法硕专业课指定的唯一教材(尽管教育部说不指定教材,但《分析》是当仁不让的最权威的复习用书,《分析》是出题答题的唯一依据,而且写的通俗易懂,非常适合也是唯一适合大家是“非法律专业,0法律基础”这个特征的。 可以说,所有的复习活动、书籍资料都是紧密围绕《分析》展开的,最终目的都是为了更好的更深刻的理解、运用和记忆《分析》的知识点!!! 预备阶段的打基础--通读阶段的熟悉全部内容--重点难点突破阶段的各种单元或案例习题--模拟套题阶段的强化《分析》跨章节运用--考前的通读《分析》,目的只有一个:不断读懂、用活、领会《分析》的各个知识点。 我建议所有考生都用前一年的《分析》即可。 提醒一句:我希望大家不要太爱惜《分析》的干净整洁,在复习过程中获得的所有心得与资料你都可以在《分析》上标记或注释,考前看《分析》收获就会多多。 3、选准资料: 主要是人大版和法律版的辅导与习题资料,质量有保证 ; 定义为“辅导书”性质的,则必须包含2部分:“章节详细分析+单元习题以及解答”。所以说“辅导书”对于深化理解《分析》是一个关键,可以帮助你掌握以下几个方面:各个章节的重点难点易错点与知识体系,答题的方法技巧,习题的强化训练,法律思维培养等等。人大出版社是御用的法硕出版单位,法律出版社是法律考试书籍出版的基地,以上两个单位的法硕辅导资料都可以选用,但不要重复购买性质相同的书籍资料,否则会分散你的学习精力,不同资料的不同说法(注意:“不同”不等于“错误”)也会让你无所适从,最后费力不讨好,影响复习效果。 要学会自己选“辅导书”:在网上会有一些前辈推荐的辅导书,但你还是要事先去书店把资料花上30分钟甚至更长时间仔细浏览看看,好不好你心里大概应该有底了,这时候你在决定是否掏腰包。 4、信心毅力: 不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严格按每周/月/阶段复习计划严格执行; “考研很苦,考法硕更苦”,这个道理谁都知道(录取比例也许不是最低的,但被淘汰的总数绝对是最大的),在考前几天还退缩的也大有人在,所以说“坚持到最后本身就是胜利”。 要制定计划,只有自己每天都做完了自己的计划,心里才会踏实,复习中也不会自乱阵脚;在复习到中间阶段,不少人一定会觉得考研非常辛苦,看到《分析》这本书都觉得恶心,还会有各种各样的思想斗争,各种事先未能预计的不测出现,但大家一定要战胜它,熬过了这个特殊阶段,后面的路很好走--这就是我在本网站多次强调的2点:要考上法硕,必须要有一套复习计划、必须要为此100%沉下心来执行!! 在制定计划的时候需要注意的是,中长期计划一般比较原则,具体月计划甚至日计划则是在学习的过程中随着你的真实复习进度、法律基础深化、以及其他各类变化因素而不断调整与修正的。 5、打好基础: 只要是全国统一的大考,“基础为本”,考试的难题部分就会较少,但要注意法硕具有知识点多、要求很细等特点; 虽然法硕考生不允许法学本科生报考,但是各个考生的基础并不相同。有取得法学的双学位的,有利用周末辅修法律的,也有不少通过自考取得过法律本科或大专学位的,也有一直在关注法律阅读法律报刊书籍的,有提前到大二就准备考法硕的,有因为兴趣而常常去听法学本科生的课的,甚至还有获得律师资格或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但没有必要害怕,0基础的考生还是占了绝大多数。没有基础,就如建房子没有地基,建房师傅的本事再高,也建设不了好楼高楼。所以我给大家设计了一个不限制时间的“常识预备阶段”,专门用来打基础,用来建立对法律的感性认识,这届常识预备阶段是贯穿于整个法硕复习阶段。 注重基础,还要求大家对教材《分析》不要上来就问什么是难点、什么是重点。难点重点固然不可少,但突破重点难点的前提是具有良好的基础,对《分析》也就是整个知识体系有个明确把握和对所有知识点均有一定深度的理解,否则就是“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也不可能真正理解好重点难点。 法硕考试已经考了10多年了,很多常规题目,简单题目都已经考过了,所以以后的出题趋势就是:题目难度适当加大,但中等难度的题目仍然占到80%以上,同时注重对知识的综合(跨章节、跨科目)与系统考察,注重对知识点细节的考察,题目设计的灵活性加大,加大对案例等应用型考题的考察--所以,打好基础是前提,否则后期要拉开差距就很难!! 打好基础,还有一条比较简洁的途径也是法律学习中的特色,那就是熟悉重要的法律法规条文,如《民法通则》、《物权法》、《民法通则实施意见》、《婚姻法》、《继承法》、《刑法》(含系列修正案)、《宪法》(含系列修正案)等,严格地说,《分析》中的任何一个基础知识点,都是可以在找到相应法律条文作为依据的。当然,不是死记硬背,是结合《分析》的理解基础上的强化记忆。 6、勤于归纳: 要善于把厚书读薄,要养成自己整理知识的习惯,做成笔记; 有很强自学能力的,笔记完全可以自己做,必要时参考一些网络笔记资讯。做笔记的过程本身就是一个加深记忆,加深理解,整理知识体系,训练归纳能力的过程,它潜移默化影响你的法律思维、提高你的法律解题能力。 作笔记的时候坚持下列原则:“简洁与精华;自己看的懂;多使用框架图;核心知识点与核心概念自己归纳;看完一章总结一章;只用一份核心笔记” 7、多做习题: 考试以常规题目为主,典型的案例必须加以记忆并理解,避免“纸上谈兵”; 题海战术固然不可取,但因为没有系统学过法律,大量的习题训练必不可少,但我们不是为了背题而做题(个别经典案例可以大致的记忆下来,关键是要在做题的过程中形成各类提醒的法律思维模式),我们是为了更好的理解运用法律知识点,是为了把《分析》的各个知识点真正的理解消化。有个很有趣的现象:许多人看书好像什么都懂,什么都背诵下来了,但一做题就会卡壳--“纸上谈兵”、“空对空”!!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经过训练与踏实学习,选择题等客观题大家的得分水平实际上差距不大,真正拉开距离的是主观题(案例、简答、论述等题型),所以大家切记在看《分析》做模拟题阶段就得注重主观题的实打实训练,总结归纳答题技巧,修正学习方法,不能等到最后才突击主观题--这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可以解决的--不少同学那种所谓的“大题目留在复习后期再突击”的想法是大错特错的。 特意提醒大家一句:主观题不能等到后期的复习阶段才来突破,在复习一开始就要循序渐进地去琢磨、去训练。 8、模拟自测: 只有考试能真正检测你的水平,而且是做套题,真题; 这种模拟套题自测主要在法硕复习的后期进行。人大出版社10月份出版的模拟题(至少有10套题,有时候本书还附有历年真题),加上历年的法硕真题(完全可以上网去下载),在真实环境下的模拟训练,对你的实力是个真刀实枪的考验,你的应试水平一定会有相当的提高--模拟自测尤其要注意主动的总结“主观题”的答题规律与技巧,要多思考,形成自己的答题模式与风格--每做一套模拟题,然后是对答案、查解释、查法条、看指南、总结错误与不足--整套测试下来,相当于系统的复习了一遍《指南》。 在做模拟题/套题中要坚持3个原则:一套题一次性做完,不做完绝对不看答案;主观题的答案必须最后落实到纸面上,即使你觉得自己知道答案了或者是已经做过很多遍的“旧题”;做模拟题答案对错不是最主要的,关键是通过模拟测试查找自己的不足与失误(对某些章节不熟悉、对个别知识点理解深度不够、某一科比较蹩脚、题目理解失误、笔误、解题技巧不足、测试精力不集中等),找到解决的方案!! 很多人考法硕失败的考生考后自我感觉都很良好,主要原因就是因为犯了“眼高手低”“为做题而做题”的毛病,忽略了测试完之后的总结归纳查漏补缺。 9、精通案例: 大部分题目均是以案例形式出现的,要养成分析案例的思维模式; “案例”是法律硕士考研出题的最大特色,也是其生命线--单选,多选,辨析,大案例都涉及案例分析,也只有案例分析最能够真正看出你的法律素质,拉开分数。加上你在平实在做单元习题以及各种习题资料中不断累计案例素材和总结答题技巧,案例拿高分是有希望的, 需要注意的是,要通过法理与宪法的案例题目(这是大量同学综合课的失分点),不仅对《分析》的知识点以及知识体系要熟悉(多看多背),还要求有一定的发散性思维与较为广博的宪法法理知识,要多看看这方面的书籍报刊小文章,平时还要注意总结归纳等, 10、突破重点: 因为知识点太多,故要在打好基础上有针对性把握重点与易错点; 作为一门成熟的学科,它的重要知识点与知识体系在20年内是不会有什么变动的,在对《分析》中整个法律知识体系有了一个较为全面与深刻的把握之后,要花费较多的力气来突破重点难点,要借助《分析》,辅导书,模拟题,网络,辅导班,同学,老师等各种途径对重点加以理解归纳,直到弄懂为止。 如果说要重点难点变化较多,那一定是因为增加了某些独立法律部门的章节。最后特别强调一点:法律硕士考试对案例分析能力要求极高,而这又是建立在知识点的强化记忆与理解以及大量的习题练习的基础上的。 更多的法律硕士复习辅导,敬请关注http://www.qihang.com.cn/ 启航龙图法学院的最新信息。 8.法律硕士在读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教学安排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学习的特点是: 1.以课程学习研究为主,在课程学习期间,不分专业,开设法理学、刑法学、民法学等各门法律课程和相关课程。课程讲授注重实务性、应用性,兼顾全面,突出重点。 2.在硕士论文写作阶段,研究生可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条件,选择有关专业的论文题目进行写作,论文要求突出应用性,并由相应专业的导师进行指导。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全日制脱产和非全日制不脱产两种学习方式,全日制学习为二至三年,非全日制学习不超过四年。在教学上,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以课堂教学为主,重视案例教学,强调实际操作能力的培养。教学内容按法学一级学科设置,采用学分制,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必修课为30学分,总学分不得低于45学分。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行导师组集体培养,导师组由各专业具有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正、副教授组成,并吸收法律实务部门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硕士学位论文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和原专业背景有所侧重,字数一般不少于2万字。 法律硕士的必修环节 为了使学生能主动灵活地安排学习进度,采用完全学分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学位课(必修课、推荐选修课、自选课)。课程总学分为45分,必修课为28学分,推荐选修课10学分,自选课7学分。学习成绩合格方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学生在三年(最长不超过4年)之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即准予毕业并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根据法律硕士专业与法学硕士培养要求的不同特点,教学内容将贯彻宽、新、实并举的原则,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注意扩大学生的知识面,注意知识的实用性。教学中采用讲授,讨论,案例分析等方法。除本校教师讲授外,还邀请校外有实践经验的立法、司法、执法、监督监督律师、管理方面的人员和国外专家讲课。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在导师组教师指导下进行。导师组要吸收实际工作部门的有实践经验的专家参加。评价论文的主要标准是看其能否综合运用所学理论和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看其是否有新见解,有实用价值。 9.法律硕士的就业前景 2011年法律硕士就业前景大致方向 法硕职业前景观察 法律硕士(简称JM),其研究生学位教育培养目标为高层次复合型、实践性法律人才。法律硕士联考分一月全日制法硕联考和10月在职法律硕士联考。 全日制法硕报考要求报考者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具有本科同等学历的非法律专业毕业生。本科同等学历者一般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毕业后工作两年或两年以上。有十三个专业不可以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它们分别是经济法、法律事务、国际法、法学、国际经济法、商法、刑事法公证、劳动改造法、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 在职法律硕士的报考条件为大学本科毕业,一般要求5年以上的工作年限和实际经验。从事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或从事法律工作的人员。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综合课。其中,专业基础课包含刑法和民法,综合课包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他3门实行全国联考。在职法硕毕业时只获得学位证,而没有毕业证。 准备参加2010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的同学最好了解一下法硕的职业前景,以便选择好自己未来的专业,文都教育法硕考试中心特别组织人力梳理了相关资料,并对法律硕士的就业方向、薪酬状况、从业行业、就业前景、事业发展等方面进行了统计分析,以飨读者与文都学员。 法硕就业状况统计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以后主要从事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和企业管理等实际工作,工作单位当然可以是法院、检察院、律所、公证处,也可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的规定,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担任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均应具备法律硕士学位以上文化程度,但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如果作为书记员,也可以不通过司法考试。 我们国家司法部门层次比较高一些,现在对法学专业人才要求,基本都要求专业学位以上。在欧美一些国家,法学不准本科阶段开设,只能在研究生阶段开设,所以法学专业的人才,尤其专业人才可以这样说他是社会的精英,精英群体,所以它要求学位、学历、知识含量、思维水平都比较高,显而易见外在学历就是明显的标准。 应该说,前几年法硕的就业是相当不错的。但是,随着教育规模与招生规模的扩大,以及整个就业环境的的不理想,现在的法硕就业困难也是明显的。相当多的法律硕士毕业后,并没有从事本专业工作,而是选择了其他职业。当然,法硕的学习经历对从事其他工作也是有相当大的帮助的。 市场急需的四类法律人才 第一类: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擅长民法、商法、经济法的人才可以考虑这些发展的方向: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师。在全国十几万名律师中,能办涉外事务的不过数千人,能够熟练用外语参与谈判、签订合同的律师仅有数百人,而且有一大半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 第二类:擅长房地产方面法律的人才,这些人才除了要熟知房地产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最好还要了解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技术知识与金融方面的知识,如按揭贷款等。 第三类:侧重金融方面的人才。包括保险、投资、国有资产、期货、证券等方面的律师、代理人,这些人不但要通晓一般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对各专业法律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包括公司法、税法、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银行、证券等方面的法律。最好还有政府颁发的代理人资格、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格、证券律师资格等专业资格。这些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能确保向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针对性强、质量高、富有效率的专家服务,同时也降低了客户为获取法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第四类:熟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人才,除了掌握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外,还要关注国际上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发展情况。知识产权近年来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有新发展,而且国内也是越来越重视,这方面的律师会越来越受到重视。 更多的法律硕士相关信息,敬请关注http://www.qihang.com.cn/ 启航龙图法学院的最新信息。 附:金融危机下的北京大学2009届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去向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会宁区人民法院 朝阳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宣武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 怀柔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浙江绍兴市绍兴县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二分院 上海市二分检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诸暨市检察院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 四川迪泰律师事务所 美国翰宇国际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联律师事务所 润明律师事务所 中豪律师集团(重庆)事务所 正见永申律师事务所 衡石律师事务所 北京百佳利民商贸有限公司(实际在通商律所) 浙江省衢州市人事局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上海市清华律师事务所 福建建明联合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君创律师事务所 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摩根世纪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天驰律所)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中创律师事务所 北京嘉园律师事务所 杭州国浩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铸成律师事务所 大成律所事务所 北京市鑫河律师事务所 辽宁法大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深圳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广东金唐律师事务所 普华永道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分所 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市分行 招商银行福州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 大连工行 中国建设银行四川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市分行 中国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 唐山市商业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黑龙江省分行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分行 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 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贵州省分行 招商银行总行 中国农业银行总行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 工商银行江西省分行 唐山市商业银行 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齐鲁证券投资银行总部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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