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为全国高校改革试点,培养应用型研究生 贵大法律硕士将更“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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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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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07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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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决定从2010年起,在全国部分高校开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记者昨日从贵州大学获悉,作为我省唯一一所推荐高校,该校与北大、清华、人大、复旦等成为教育部批准的64所综合改革试点单位。
据了解,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性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两者处于同一层次。专业学位研究生侧重专业和实际操作,学术型研究生即普通硕士,二者的区别在于就业方向不同,前者是应用型,后者是研究型。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的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 据悉,试点高校获准在国家统一的招生制度框架下,可积极探索有利于吸引具有较大培养潜力的优秀生源的考试办法。试点的目的是以质量为核心,培养社会特定职业领域高层次应用型人才。贵大试点涉及的是法律硕士专业类别,是全国19所开展该专业类别试点工作的高校之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周期为2010年9月——2013年6月。 据贵大研究生院副院长陈详盛介绍,虽然到目前为止国家没有给出具体的方案,但可以肯定,试点单位今后在课程设置、管理等方面将拥有更多权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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