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急需的四类法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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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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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01 21:41
楼主
第一类:熟悉涉外法律方面的人才。擅长民法、商法、经济法的人才可以考虑这些发展的方向:WTO法律人才、涉外律师。据司法部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WTO法律人才相当缺乏。在全国十几万名律师中,能办涉外事务的不过2000多人,能够熟练用外语参与谈判、签订合同的律师仅有二三百人,而且有一大半都集中在北京等大城市。
第二类:擅长房地产方面法律的人才,这些人才除了要熟知关于房地产的法律法规,最好还要了解关于房地产方面的技术知识。像房地产按揭工作等。 第三类:侧重金融方面的人才。包括保险、投资、国有资产、期货、证券等方面的律师、代理人,这些人不但要通晓一般法律理论知识,而且还要对各专业法律领域有深入的了解,包括公司法、税法、收购与兼并、资产重组、银行、证券等方面的法律。最好还有政府颁发的代理人资格、国有资产产权界定资格、证券律师资格等专业资格。这些具有专业特长的律师能确保向不同行业的客户提供针对性强、质量高、富有效率的专家服务,同时也降低了客户为获取法律服务所支付的费用。 第四类:熟悉知识产权法的律师,除了掌握有关知识产权法的基础理论外,还要关注国际上有关知识产权方面的最新发展情况。知识产权近年来不论在国内还是在国际上都有新发展,而且还在不断增加完善,所以必须跟得上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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