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 话题

在职法律硕士政策问答
查看(855) 回复(0)
maxmin
  • 积分:210
  • 注册于:2010-08-11
发表于 2010-11-01 21:36
楼主
    一、“在职法硕联考”的报考条件?
    “在职法硕联考”是指每年十月份举行的全国39所高校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联考。
    在职法硕联考是从1998年开始实行的,主要是面向政法系统内部招生,也称“五部委在职法硕联考”。其招生范围是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5年以上的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如银行、工商、税务等)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其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当年的8月31日。
    符合在职法硕联考报考条件的人员,需持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报名。
    二、“在职法硕联考”的报名方法?
    首先要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资格审查表》(下载Word)一式三份,获得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后,到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资格审查后,开始报名。
    报名可以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网报规定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陆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报考者,在规定的现场报名时间内,直接到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填写(现场录入)报名信息、照相。
    在职法硕联考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七月或八月,网上报名时间比现场报名时间提前半个月左右。
    三、“在职法硕联考”的考试?
    在职法硕联考的考试时间一般为每年十月,入学考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专业基础课(含刑法、民法)、综合课(含法理、宪法、中国法制史),共计4门。其中,政治理论考试由各招生单位单独组织,时间自行安排;其余3门实行全国联考。考试语种为俄语的考生,只限报考黑龙江大学。
    在职法硕联考的外语考试用书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编写,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的《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德语)考试大纲》,业务课用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大纲》和《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考试指南》。
    考生可在报考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也可经报考单位同意,在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
    四、“在职法硕联考”的录取?
    从2002年始,在职法硕联考的录取工作,不再划定全国统一的录取分数线,而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确定录取标准。但录取人数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下达的录取限额。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全部实行委托培养形式,考生须同招生学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各招生学校一般根据初试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考试的第二年年初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春季入学。入学报到时需出示本人本科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在校学习期间不转档案、人事、工资和户口关系。
    目前,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收费标准各校不一,一般从20000元到36000元不等。
    五、“在职法硕联考”的教学?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制为两年至四年。一般采用脱产、半脱产和在职兼读等多种方式学习。例如利用周末或晚上等业余时间授课,或在每学期集中一段时间授课。
    学生入学后,将开设包括英语、政治理论课、法律专业课等必修课和选修课在内的二十多门课程,学生应按照学校法律硕士培养计划的要求选课,修满规定的45学分。学习期满、成绩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教育部颁发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六、学位与学历的联系与区别?
    学位不等同于学历,获得学位证书而未取得学历证书者仍为原学历。取得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的,不一定能够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取得学士学位证书的,必须首先获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而取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证书的,却不一定能够获得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现在经常出现将学位与学历相混淆的现象,如有的人学历为本科毕业,以后通过在职人员学位申请取得了博士学位,这时,学历仍为本科,而不能称之为取得“博士学历”。
    在职申请学位不是学历教育。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只表明其在学术上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具有硕士学位毕业研究生的同等学力(学习能力的“力”),不涉及学历。因此申请人的学历并没有改变,也不能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在职研究生则是国家计划内,以在职人员身份,部分时间在职工作,部分时间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教育的一种类型。在职研究生在报名、考试要求及录取办法方面与脱产研究生相同。是经过学校录取的正式研究生,可获得研究生毕业的学历。

回复话题
上传/修改头像

25+75等于多少?

考研论坛提示:
1、请勿发布个人联系方式或询问他人联系方式,包括QQ和手机等。
2、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任何资料出售、招生中介等广告信息。
3、如果发布了涉及以上内容的话题或跟帖,您在考研网的注册账户可能被禁用。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5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