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专业为什么不招法学专业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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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x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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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12 22:34
楼主
法律硕士专业为什么不招法学专业毕业生?
法律专业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职业学位,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法律服务与法律监督以及经济管理、社会管理等方面需要的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和管理人才。它与现行的法学硕士在学位上处于同一层次,但规格不同,各有侧重。该学位的获得者应具备较为坚实和系统的法律基础理论素养,掌握较为宽广的法律务实知识,具有宽口径、复合型、外向型的知识与能力结构,能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管理、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务实工作和有关管理工作。 由于法律问题存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根据该专业的特点和培养要求,考生来源应是已经具有非法学专业的其他专业高等学历教育背景的人员。这一做法不仅要解决过去生源知识结构单一,学生毕业后因无其他专业知识背景适应能力不强的问题,同时也有利于高等学校组织教学工作,探索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法律专业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新途径。 鉴于此,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可以报考除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外的其它专业研究生。(不得报考法硕的13个专业: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公政、法律事务、行政法、律师、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刑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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