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 话题

刑法学讲义——辨析题
查看(723) 回复(0)
maxmin
  • 积分:210
  • 注册于:2010-08-11
发表于 2010-09-27 09:43
楼主

辨析题
  1.请对“所有的教唆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2.请对“没有被法院实际判处刑罚的,就不认为是犯罪”进行辨析。
  3.请对“在共同犯罪中,所有的实行犯都是主犯”进行辨析。
  4.请从刑罚的性质和目的的角度,对于没有造成损害结果的中止犯免除处罚的合理性进行辨析。
  5.请对“凡教唆他人犯罪的一律以共犯论处”进行辨析。
  6.请对“只要构成数罪,就必须实行数罪并罚”的说法进行辨析。
  7.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属于犯罪的实质概念。
  8.我国刑法中犯罪的概念只有定性因素,没有定量因素。
  9.只要确定了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就应对行为人追究刑事责任。
  10.犯罪思想不是犯罪,但危害社会的语言就是犯罪。
  11.在我国,单位犯罪就是法人犯罪。
  12.单位犯罪就是犯罪集团。
  13.所有的故意犯罪都有犯罪目的。
  14.所有的犯罪都有犯罪停止形态。
  15.对于预备阶段的中止,既要按照预备犯进行处罚,也要按照中止犯进行处罚。
  16.放弃能够重复实施的侵害行为应认定为犯罪未遂。
  17.只要造成损害,就不可能成立犯罪中止。
  18. 只要是帮助犯,就不可能是主犯。
  19.只要是实行犯,就不可能是从犯。
  20.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罪过形式只能是直接故意。
  21.缓刑考验期满后,不论何时犯何种犯罪,也不论刑罚如何,都不构成累犯。
  22.无过当防卫权就是可以完全不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正当防卫。
  23.想象竞合犯是处断的一罪,实质的数罪。
  24.只要是被判刑的罪犯,都应当强制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
  25.对累犯以及实施暴力犯罪的人,不得宣告缓刑。
  26.特赦是对于受罪刑宣告的人免除其刑罚的全部或者部分的执行,既可以赦其罪,又可以赦其刑。所以,特赦后再犯罪的,不构成累犯。
  27.继续犯,也称连续犯,是实质的一罪的一种。
  28.减刑就是减轻处罚

回复话题
上传/修改头像

一分钟是多少秒?(答案为数字)

考研论坛提示:
1、请勿发布个人联系方式或询问他人联系方式,包括QQ和手机等。
2、未经允许不得发布任何资料出售、招生中介等广告信息。
3、如果发布了涉及以上内容的话题或跟帖,您在考研网的注册账户可能被禁用。

网站介绍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广告业务 | 帮助信息
©1998-2015 ChinaKaoyan.com Network Studio.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考研网-联系地址:上海市邮政信箱088-014号 邮编:200092 Tel & Fax:021 - 5589 1949 沪ICP备12018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