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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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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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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1-01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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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根据《西南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及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生接收工作的通知》,我院2016年推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我院2016级研究生的招生(含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春雷   副组长:刘贤宁
成员:宋乃庆、易遵尧、李忠如、罗利江
秘书:杨凯波


二、接受范围和名额
拟接收的推免生应是具有推免资格的本科培养单位推荐出来的、具有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16年我学院接收以下专业硕士:
070101基础数学、 070102 计算数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应用数学、070105 运筹学与控制论、0701Z2数学教育、071400统计学、025200应用统计。
所接收的推免生(含免费师范生补偿推免计划及团中央支教推免计划)占我院2016年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且接收总数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提出报考申请。申请者在10月8日前将以下材料寄送到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1)加盖教务处公章的“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2)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3)本人详细简历(包括本科专业背景、学习科研情况等);(4)(如果有)国家英语四、六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5)(如果有)发表论文的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6)(如果有)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复印件(复试提供原件)。
邮寄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杨凯波(收)  邮编:400715  电话:023-68367989


四、审查申请材料,确定复试名单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院推免生申请者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向推免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五、复试程序
1. 报到及收费:
报到时间:2015年10月8日下午15:00-17:30;
报到地点:数学与统计学院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25教16楼1619室);
收费标准:根据渝价(2013)310号文规定,每生收取复试费100元。
2.复试:
按我校关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要求,我院复试采用面试方式考察以下三个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80%);
内容包括: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相关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10%)
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时间、地点安排:
2015年10月9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复试成绩以数字分(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给出。若复试成绩不合格,将不予录取。
3.体检: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进行体检。


六、公示
复试后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学校在研招网上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复试的推免生申请者不得录取。


七、监督机制
整个复试过程由复试领导小组监督和指导,接受考生及导师的投诉与监督。
监督电话:023—68252351 023—68367782
邮箱:yzy@swu.edu.cn   619845287@qq.com


八、相关说明
1、学校从2015级开始设立推免硕士研究生优秀生源奖学金,奖励对象为学校接收的包括我校学生在内的来自全国重点高校、国家级重点学科、全国同类学科排名前20%的推免硕士研究生。该奖学金设一等奖和二等奖,一等奖奖励5000元/人,二等奖奖励3000元/人。
2、学校设立基本奖学金,每学年通过考核进行评定,实行动态管理,用于资助非在职研究生的学费和基本生活津贴,资助期限不超过三年,其中生活费每学年按10个月发放。分为一等和二等,各占学生人数的50%,分别资助全额和半额学费及每人6000元/年基本生活津贴。推免生第一学年均享受一等基本奖学金,以后每学年纳入同年级硕士生考核评定。
3、研究生每年还可根据情况申请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和学校优秀奖学金及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等。
4、10月9日后还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生可继续于“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中向我院提出报考申请并于10月15日前提供相关材料,我院将在推免接收指标尚未用完的条件下视申请情况组织复试、接收工作,程序同本工作细则、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未尽事宜,请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 《西南大学2016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初)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西南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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