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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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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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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8-22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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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规定(试行)




2013年5月修订


一、培养目标
培养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教学、科研、管理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进一步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基本原理,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优良。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门知识和相应的技能方法,掌握一门外国语和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具有从事科研、教学和管理工作的能力。身心健康。
二、学习年限
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5年,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硕士生提前完成全部学业,达到提前毕业条件,要求缩短学习期限,由本人申请,经导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生效。
三、学科专业和研究方向
硕士研究生的学科、专业设置应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的最新目录为依据,其专业属于二级学科,二级学科下设研究方向。根据本学科专业的情况,一般设置3-6个研究方向。研究方向应该为本学科的主要分支,在理论和实践上有客观需要和发展基础,能反映本学科专业的特色和研究水平与发展方向。每个研究方向须有一定数量的研究生导师从事该方面的研究,有具一定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和合理的学术梯队,具备良好的科研实验及信息条件,目前有明确的研究课题,拥有较充足的科研经费。研究方向一经确定,应保持相对稳定。提倡和鼓励增列跨学科专业条件基本成熟的研究方向。各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跨学科专业的研究方向由相关学科专业协商后报各学部分委员会讨论确定。
各学科专业的主要研究方向详见各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
四、培养方式
硕士生的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和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成立由3-5名本专业或相关学科专业专家组成的硕士生导师组,选拔学术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导师担任组长,组长统筹硕士生的日常培养、指导和管理。硕士和导师组之间应建立定期交流和汇报制度,组织开展报告会和各种研讨会。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和支持跨学科、跨专业的培养方式或与国内外同行学者或学术科研单位进行联合培养。
硕士生采取课程学习与论文并重的方式。在硕士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社会(科研、教学)实践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硕士生的优良学风、探索精神、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和创新能力。
五、课程学习
(一)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实行学分制。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为25-35学分,具体应修学分数由各学部分委员会制定,列入培养方案。
除公共课程外的理论课课时一般按1学分/18学时计算,实验实践类课程的课时按1学分/30学时计算。所有硕士研究生课程均规定相应的学分,考核成绩合格者(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获得相应的学分。
硕士研究生应按照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的规定,用一年或至多不超过一年半时间修完规定的课程。硕士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本人的特长和爱好,在导师指导下选修课程。鼓励跨学科专业选修课程或到境内外大学选修同类精品课程,学校按规定给予学分认定和成绩转换。
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硕士研究生应根据研究方向补修有关大学本科基本课程3-5门,并通过考试,不计学分。
(二)课程设置
各学部分委员会和培养单位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具体要求,优化课程体系,构建研究型、创新型和体现本学科专业特色的优质课程体系,加强学科必需的基础知识学习,凝练教学内容,注重课程内容的合理性和前沿性及与博士学位层次间的衔接。
课程设置分为必修课(含公共课、平台课、专业课)和选修课2类。
1.思想政治理论课
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开设公共必修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36学时,2学分),限选修课“自然辩证法概论”(适于自然学科,18学时,1学分)和“马克思主义与社会科学方法论”(适于人文学科,18学时,1学分),均为学期课。
2.公共外语
公共外语课程体系包含第一外国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第二外国语(英语、法语、德语、日语、俄语等)和英语选修课程。第一外国语为非外语专业硕士研究生公共必修课(外语专业为第二外国语),硕士研究生根据所学语种须选其一,均为学期课,90学时,3学分。第二外国语和英语选修课是面向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
3.平台课
平台课是指以一级学科为基本单元,按一级学科设置的各个二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群共有的基础理论、知识基础和研究方法(技术)类课程,是相应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的必修课程。在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中,可按一级学科设置平台课1-2门,每门2-3学分。
4.专业必修课
专业必修课包含中外主文献研读和二级学科专业必修课2部分。
1)中外主文献研读
为了使硕士研究生更快更好地学习本学科最主流、最经典、最前沿和最具特色的文献,把握本学科发展脉络,构建合理知识体系,快速进入本学科专业研究领域,学校建立学科专业主文献制度,改革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体系,开设硕士研究生“中外主文献研读”课程(36学时,2学分),将其作为专业必修课列入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中。各培养单位、硕士点应根据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由学科负责人牵头的工作组,利用学科全体导师学术力量,建立本学科专业精品文献库,并根据学科发展变化,适时更新文献库。指导教师应参与到本学科专业主文献的建设和运用到课程教学和研究生指导过程中,并对硕士研究生主文献研读提出相关具体要求。
积极探索适合本学科专业“中外主文献研读”课程的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课程内容一般包括中文、外文经典文献阅读、读书报告交流与研讨、中外文学术论文写作等。教学方式可采取学生报告与教师点评和集体讨论相结合的模式。
2)二级学科专业课
二级学科专业必修课是指在本专业范围内拓宽基础理论,学习和掌握本专业系统专门知识的基本课程,在各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制定中,应设二级学科专业课2-3门,每门2-3学分。鼓励为硕士研究生开设全英语专业课程或引入国外优势专业课程资源与师资队伍。
5.选修课
选修课是为研究生进一步拓宽专业基础理论、扩大知识面及相应能力培养而设置的课程,其开设应以拓宽硕士研究生学术视野、促进学科交叉、与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相适应为原则。选修课原则上每门1-2学分。
(三)课程教学
硕士研究生课程教学应在1学年或最多不超过1年半的时间内安排完毕。课程由开课承担单位统一组织开设、考核。组建教学团队授课,由学术带头人、业界知名人士和年轻教师组成,构建合理的课程教学梯队。课程教学活动中应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以专题讲座和学术研讨为主,注重研究生创新意识与科研方法的训练,采用启发式、案例式、研讨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同时开展各种形式的研讨班。
课程考试的方式可以是口试、笔试或写读书报告等。凡列为硕士生课程的,无论采取何种考核方式,均应能考察硕士生学习和运用本门课程知识的水平,并给出成绩。
六、其它培养环节
为了发挥研究生学习和科研的积极性,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在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导师和导师组除日常指导和检查课程学习外,应着重抓好以下培养必修环节:
(一)个人培养计划
导师和导师组应根据国家学位条例、本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并结合硕士生个人情况,因材施教,指导硕士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审核签字。个人培养计划的制定应在入学1个月内完成。
(二)开题报告
开题报告是学位论文研究的一个重要环节。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或第四学期初。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公开论证会距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应至少相隔1年以上。
硕士生应在导师和导师组的指导下,广泛调查研究、阅读本学科主文献资料,确定论文题目,按期提交选题申请书和选题报告。
培养单位应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本单位开题报告的具体实施办法,确定开题报告的专家组成、具体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开题报告的内容应包括:文献综述(对主文献的查阅、分析和总结)、选题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以及难点与特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进度安排以及完成论文工作的时间。根据研究生选题情况,按二级学科成立若干开题报告审查小组。审查小组由具有研究生培养经验、副高以上职称的专家3-5人组成,对论文选题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难点,明确方向,以保证学位论文按时完成并达到预期结果。
若开题报告未通过,审查小组应指出其问题所在,并与导师协商、要求其在限定时间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经过一段时间的研究,若需对论文选题进行重大变动者,应及时重新完成开题报告。
(三)学术活动
硕士研究生应积极参加各种学术活动,如学术报告、前沿讲座、学术研讨等,在学习期间(一般在中期考核前)须参加学术活动不得少于5次。按要求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记录册”,经导师审查合格者,提交所在培养单位,记录2学分。
(四)实践活动
实践活动包括教学实践、社会实践和科研实践,硕士研究生可任选其中一项实践。硕士研究生在完成实践活动后应提交实践报告一份或发表高水平论文的复印件,经导师审查签字后上交所在培养单位,经审核合格,记录2学分。
教学实践可以是试讲本学科专业本专科课程的部分章节,指导实验与实习,辅导课堂讨论和课程论文等,但讲课应不少于6学时。入学前有2年以上大学专科及以上高校教学实践经历者,可免去教学实践考核,但须提供有关证明。
社会实践包括深入工厂、农村等基层单位进行社会实践调查、业务实习、科技推广等实际工作,撰写社会实践(调查)报告,具体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西委〔201122号)执行。
科研实践,包括参加导师或本人主持的科研项目的研究、科技扶贫、科技咨询等活动。
(五)中期考核和学位论文进展检查
根据本培养单位研究生规模和学科点现状,按照《西南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办法》(西校〔2006357号)提出本单位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具体时间和办法。中期考核原则上安排在第四学期初进行。
在学位论文研究期间,硕士生应加强与导师和导师组之间的沟通,并在一定范围内报告论文进展情况,以便于发现问题,及时调整计划。
七、科研训练与创新能力培养
科研训练与创新能力培养是硕士生培养的一个重要方面,影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水平。硕士生的科研能力培养应依托科研平台,在导师的指导下参加科研课题。
科研平台和培养单位应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包括科研实验记录或野外调查情况记录和实验结果定期汇报制度等,以培养硕士研究生严谨的科研精神和优良的科研作风。
八、外国留学硕士生和港、澳、台硕士生培养
(一)来源于港、澳、台在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与内地的硕士研究生在学习年限、课程学习、培养方式、培养环节等方面要求一致,其培养按相应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
(二)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除公共必修课和实践活动必修环节外,其它培养环节和要求原则上按相应学科专业的培养方案执行,各培养单位也可根据本单位外国留学生实际情况和学科特点,单独制定相应学科专业外国留学研究生培养方案(用英文撰写)。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免除公共必修课“思想政治理论”和“第一外国语”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增设“中国概况”和“汉语”2门必修课。外国留学硕士研究生是否进行实践活动环节可根据学科专业的需要由各学科点自行确定。
(三)规范留学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学校研究生培养管理系统进行统一管理。
九、毕业与毕业论文
(一)毕业条件
硕士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要求和必修环节,成绩合格,完成毕业论文并通过答辩,经审查合格者,准予毕业。
硕士研究生确因学业优秀,经本人申请,指导教师和所在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但在校时间不得少于2年。凡申请提前毕业者,应当达到以下基本条件:
1.中期考核结论为优秀或在校期间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2.人文社会学科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公开发表属于毕业论文研究组成部分的2A类学术论文,自然科学类在申请毕业答辩前公开发表属于毕业论文研究组成部分的2A1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界定标准以学校最新发文公布为准。
(二)答辩资格审查
达到毕业条件,需单独申请毕业论文答辩者,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毕业答辩申请,并提交《西南大学硕士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由指导教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后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备案审查。
(三)论文答辩
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毕业论文答辩与学位论文答辩合并进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通过者,可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未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但经该答辩委员会审核达到毕业论文要求者,可申请毕业。
经导师及所在培养单位同意,硕士研究生可单独申请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应是一篇系统的、完整的、规范的学术论文,具体要求由各学科制定,培养单位审核,所属学部分委员会审定。
答辩要求:
1.必须进行毕业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2.聘请2名具有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专家评阅;
3.毕业答辩由5位及以上(单数)同行专家组成;
4.答辩程序与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要求一致;
5.论文编写格式、排版要求等与学位论文相关要求一致。
通过毕业论文答辩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答辩材料(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2本、硕士研究生毕业申请书2份,论文评阅书各1份),经审核合格者准予毕业。
仅获得毕业证者,可在毕业后1年内申请学位论文答辩,逾期学校不再受理学位申请。
十、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用于科学研究和学位论文撰写的时间不得少于1年。
硕士学位论文对所研究的课题应当有新见解,能反映出作者掌握了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表明作者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
达到培养方案和授予学位的要求,完成硕士学位论文者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有关学位论文答辩按照我校相关管理办法和要求执行。
十一、培养方案
培养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制(修)订硕士生培养方案,经所属学部分委员会审定,报研究生院备案后执行。培养方案应包括该学科专业的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课程设置、学分要求、培养方式与方法、学位(毕业)论文要求和主文献研读课程书目等内容。培养方案应尽可能按一级学科或学科群为单位制定。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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