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二O一五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查看(599) 回复(0) |
||||||||||||||||||||||||||||||||||||||||||||||||||||||||||||||||||||||||||||||||||||||||||||||||||||||||||||||||||||||||||||
ruier123
|
发表于 2015-07-13 10:53
楼主
西南大学二O一五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1、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为2015年9月11日至9月12日。请自备学习书籍、学习用具和日常生活用品。2、重庆市外的中共党员新生一律由所在县、市的党委组织部将组织关系介绍到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干处,然后报到时将介绍信交学院(研究所、中心)党委,由学院(研究所、中心)派专人统一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本市的党员新生组织关系在12371党建信息平台(http://cq.12371.gov.cn)转接,不再接收纸质介绍信。团员到校后将团员证交由所在学院团委办理组织关系转接。 3、党、团组织关系及户口上印章要齐全,所填项目要准确。姓名要与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完全一致。 4、重庆市外新生户口实行自愿迁移原则。需办理户口迁移的,请于开学报到时统一将《户口迁移证》(迁移证逾期三个月内均有效)、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交保卫处办理。请在迁移证背面注明本人学院、身高及联系电话。重庆市内本升研学生,请自带《常住人口登记表》(该表上须有电子照片)、身份证及录取通知书原件复印件到天生派出所办证厅当场办理(地址:西南大学一号门外左下方环城公路旁)。户口迁移手续应在录取年度内办理,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25日,逾期不再办理。户口迁入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派出所天生路2号。联系电话:023-68252102(保卫处户口办)023-68316061(天生派出所) 5、报到时备近期脱帽正面半身一寸照片五张。自备办理身份证手续费、入学体检复查费、教材费和住宿费。 6、请按研究生入学报到时间安排持录取通知书、毕业证、身份证等材料按时到学校各学院(所、中心)报到点办理入学报到手续,请不要提前或延后来校报到。根据《西南大学学生管理规定(试行)》(西校[2005]47号)因故不能按期入学报到者,应当以书面形式,并附相关有效证明向所录取的学院(所、中心)请假。请假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超过10个工作日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研究生入学资格。入学三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 7、在职考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定向单位签字盖章考生本人签字的定向就业协议(协议范本见http://yanzhao.swu.edu.cn),学院收齐后补盖学校印章,再返还给考生,随通知书寄发的调档函作废。非在职考生须按随通知书寄发的调档函办理档案转接手续。 8、培养费、住宿费的标准及缴纳方式见随录取通知书寄发的《缴费须知》。 9、被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在报到时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就业协议书》,先在高校基础培训基地(西南大学民族学院)集中进行一年基础强化培训。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需基础强化培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生统一到北校区民族学院报到,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并自带本民族服装一套。在职少民骨干新生人事档案和户口由定向单位保管,不转入我校;非在职少民骨干新生人事档案和户口转入我校。 10、学校教学(办公)区实施机动车管制,具体情况可查看学校保卫处网站。
西南大学各学院(研究所、中心)联系电话
|
|||||||||||||||||||||||||||||||||||||||||||||||||||||||||||||||||||||||||||||||||||||||||||||||||||||||||||||||||||||||||||
回复话题 |
||
上传/修改头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