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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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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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3-26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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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安排 根据我校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研究生复试的具体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一、复试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王钊、祝志勇 副组长:温涛、胡娟、李晓阳、张应良 成员:彭珏、王志章、欧文福、秦远好、王定祥 秘书:王炬 二、复试要求 复试的基本要求:所有拟录考生均须参加复试,推免生(含团中央支教)由于在推荐时已进行复试,可不再进行。 三、我院2015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分数线及计划招生人数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西南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院实际,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范围按招生规摸的1:1.5确定。具体如下: 政治经济学341分; 国民经济学、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355分;金融学377分; 会计学371分;企业管理、旅游管理361分; 土地资源管理355分;统计学376分。 其中单科要求:经济学——单科45分(满分=100分),单科68分(满分>100分); 管理学——单科46分(满分=100分),单科69分(满分>100分); 理 学 ——单科36分(满分=100分),单科54分(满分>100分); 凡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请持有关证件及资料于3月27日到经济管理学院参加复试。 少民骨干考生分数线由研究生院划定。 未在规定时间报到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二)预计分配计划数及复试名单 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我院2015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预计分配计划数为80名(不含少民骨干考生),扣除推免生(含团中央计划)后,此次招生预计分配计划数为47名(不含少民骨干考生)。具体分配如下:政治经济学——1名;统计学——2名;国民经济学——2名(因无合格生源,由应用经济学相关专业考生择优录取);产业经济学——4名;区域经济学——5名;金融学——11名;土地资源管理——1名;会计学——11名;企业管理——10名。 复试名单:见附件。 四、复试安排 (一)复试时间:2015年3月27 日(星期五) (二)报到:2015年3月27日上午8:10到经济管理学院大厅报到。 考生所需携带的材料: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西南大学2015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表》(一式两份,可从我校研招网上下载,由考生单位填写)及享受优惠政策考生所需的辅助材料。 学院按考生基本情况表、准考证、身份证核实考生身份,再根据“2015硕士研究生报名条件”对其进行报考资格和学籍学历审查(在职人员须检验其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须检验其学生证,入学报到时再检查学历证,未取得本科学历者不予报到、注册,取消入学资格)、思想政治考核。证书复印件由学院收齐留学院备查。 冒名顶替、不符合报考条件、思想政治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者均不得录取。 复试期间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采用专业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1、专业笔试、心理测试时间、科目和地点: 专业笔试时间为: 3月27日上午9:20-11:20。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以招生简章为准。 地点:经济管理学院502、504教室。 心理测试时间:3月27日上午11:30-12:00。 2、面试时间、分组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2015年3 月27日下午2:30开始 面试分组及地点 政审组:胡娟、钱璐 (1)政治经济学、国民经济学、产业经济学、区域经济学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502教室 (2)金融学、统计学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504教室 (3)企业管理、旅游管理、土地资源管理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505教室 (4)会计学组 组长:另行通知 成员:另行通知 秘书: 面试地点:经管院310教室 五、复试内容、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计算 (一)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70%),其中:专业笔试占30%;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对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40%。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占复试总成绩的10%)。 3、综合素质和能力(占复试总成绩的20%)。 包括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行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质;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二)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入学考试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六、复试费 根据渝价(2013)310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每项50元收取,即每生复试费150元,同等学力另收100元加试费,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报到时交纳。体检费体检时在校医院缴纳。 七、录取 1、依学校分配各到我院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据学科门类的不同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满额为止,但政审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结果不合格者无论复试成绩如何均不予录取。 2、预计3月30日起在经济管理学院网页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3、拟录取考生自公示后到经济管理学院107室领取人事调档函。 4、拟录考生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批准后,由学校发出录取通知书。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纪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及时公布。 (4)监督电话:023-68254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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