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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西南大学植物保护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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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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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27 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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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我院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推动研究生教育科学发展,我院本着“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特制定本年度的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一)学院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学院各党政领导和各系主任,组长王亨洪,副组长刘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进行统筹安排,整体部署,标准原则制定等。
       (二)学院成立2014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复试小组,按专业分农药、病理、昆虫三个复试小组,各专业硕士生导师均为复试小组成员,组长由各系主任担任。复试小组将分组对研究生复试过程中的笔试、面试等进行考核。二、复试工作时间安排
       3月24日—25日,建立健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3月31日前,召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学科成立复试小组,确定复试小组名单,制定复试小组工作基本规范,确定复试标准、复试方式、复试程序、时间地点等。
       4月2前,进行复试调剂工作,确定复试名单,并向考生发复试通知告知所需准备材料。
       4月2日,将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复试小组名单、复试名单、复试教师组成情况表及从研招网上下载的调剂生报考信息与照片交研招办。
       4月8日,对参加复试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4月9日—13日进行复试。
       4月10日,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生证(往届生、在职人员带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学习成绩表、《西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考核及考生所在单位意见表》报到,并到学院(34教学楼)二楼216办公室交费(每位100元,同等学历考生另收100元加试费)、确认报考导师;复试考生自行到校医院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月11日上午8:30-10:30,在学院三楼(34教)0332教室进行专业课笔试,笔试科目为《植物保护概论》;
       4月11日下午13:30,在学院(34教学楼)进行复试(专业知识和英语口语听力测试,具体地点及分组在11日上午专业课笔试时通知)。
       4月12日--4月15日,公示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4月15日,上报研究生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

三、拟招生人数、复试分数线与复试比例
       1、2014年植物保护学院学术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271分,专业型研究生复试分数线不低于256分。单科线均不能低于国家线
       2、本年度接收调剂生的调剂时间:3月25日—4月2日。
       3、2014年植物保护学院复试比例原则上为1:1.2。
       4、2014年度我院拟招生学术型硕士45人(含推免)、拟招生专业型硕士5人。

四、复试考核
       (一)笔试
       笔试科目以2014年度招生简章为准。重点考察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综合运用能力。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二)面试
       面试总分为100分,包括专业知识(重点考察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及应用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占70%、综合素质(重点考察考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素质,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语言表达和礼仪等)占20%和外语能力(重点考察考生外国语口语、听力)占10%三个项目。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

五、成绩计算
       (一)复试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二)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三)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评考核及体验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入;同等学历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但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的考生,以及在科研实践中有突出贡献者,经复试小组集体讨论通过,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相关材料。
       (五)考生最后入学综合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X50%+复试成绩X50%

六、复试规则
       (一)复试范围
       1、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达到我院规定复试分数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2、第一志愿报考其他单位,符合调剂条件者。
       (二)资格审查
       学院在复试前统一组织对参加复试考生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内容:报名信息、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入学时交验)、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资格审查内容及注意事项附后)。资格审查未合格者,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七、复试纪律
       (一)复试环节实行回避制度。凡有子女、亲属参加该学科、专业研究生复试者,本人不能作为笔试科目的命题人,也不能作为复试小组的成员。
       (二)实行责任追究和监督巡视制度。学院加强了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复试过程的客观、公正与公平,并对各学位点复试结果全面负责。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将派专人实行全程监督。对于复试过程中出现的不正当做法及所引发的问题,学校将视其情况给予严肃处理,甚至纪律处分。
       (三)复试结果确定后在学院网址和公告栏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
       (四)监督电话:023-6825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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