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西南大学药学院考研分数线及复试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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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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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01-18 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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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选拨。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拨规律,采用多样化的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2.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研究潜力、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笔试与面试相结合,量化复试考核成绩。 5.坚持以人为本,强化服务意识,统筹组织、科学管理。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和院长为组长的院学术委员会成员参加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以研究生导师组成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 复试小组将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有关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西南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录取原则组织我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三)工作安排 1.复试分数线、指标与比例 (1)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相关专业且在国家标准线以上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成绩要求见下表:
(3)我院预计招生人数47名(已扣除拟录取的推免生计划数),指标分配为药学(药物分析、微生物与生化药学)34名,中药学13名,制药工程专业硕士5名。 (4)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按学校规定进行差额1:1.5左右比例确定(具体名单见公示附件)。 2.复试方式及标准 (1)笔试:专业英语翻译与写作(占10%)。 (2)实验操作:根据招生简章要求选择实验内容(选①仪器分析与药物分析实验或②微生物学与分子生物学实验或③中药学实验④制药工艺学实验),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占20%)。 (3)面试:专业素质能力知识(占复试成绩40%),英语口语(占复试成绩10%),综合素质(占复试成绩20%)。 3.复试成绩的使用 (1)复试成绩为各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以100分计,60分合格。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入学考试综合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成绩??50% (3)对考生的录取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 (4)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心理测试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时间安排 (1)2014年4月7日上午9:00到4月8日下午15:00点上班时间到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老师处报到、审查收取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交纳复试费。按渝价[2004]636号之规定,研究生复试费按每生100元收取。同等学力考生领收100元加试费。 (2)体检时间:4月8日--4月13日,校医院进行体检(空腹)。 (3)复试时间:2014年4月9日上午9:00专业英语(两个小时)。 2014年4月9日下午14:30实验操作。 2014年4月10日全天面试(上午8:00-17:00)。 5.复试地点:药学院(具体报到时另行通知) (四)公示 1.复试工作方案及实施细则: 公示时间:2014年3月28日开始 公示地址:学院主页:http://pharmacy.swu.edu.cn/ 2.复试考生名单(含初试成绩): 公示时间:2014年3月28日----2014年4月8日 公示地址:学院主页:http://pharmacy.swu.edu.cn/ 3.拟录取考生名单(含复试成绩及综合总成绩): 公示时间:2014年4月11日----2014年4月24日 公示地址:学院主页:http://pharmacy.swu.edu.cn/ (五)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负责、严格自律,自觉遵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规定,切实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2.实行监督制度和复议制度。学院成立以学院党委书记为负责人的复试监督小组,负责学院复试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复试工作小组进行复议。 3.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监督电话: 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电话:023-68251697 学院研究生复试监督小组电话:023-682502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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