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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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ier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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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08-0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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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大学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2014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一、 本专业目录中所公布各学部(学院、研究所、中心)的拟招生人数为2014年的预计数, 仅供参考,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2014年研究生招生规模为准。本单位将保留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规模以及各专业上线生源情况对各专业招生人数进行调整的权利。除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外,其它各专业均有一定的招生计划用于接收推免生。
二、 报名对象和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入学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两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5.在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不能报考2014年硕士研究生。 6.无论何种身份报考,入学前必须获得毕业证书或本科结业证书。 (二)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经教育部批准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的单独考试: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5各项要求。 2.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或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三、取得复试资格的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大学本科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除在本专业目录中特别注明以外,复试科目及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加试科目均由招生学部(学院、研究所、中心)确定。 四、学校可以单独考试方式招收20名硕士研究生(其中招收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门类人数比例不得超过本单位单考名额的30%),报考条件及安排与教育部对单考生的要求相同,报名、考试均在我校,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文件为准。 五、学校可面向“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建设兵团、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础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育和管理人员”招收一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该项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进行。该计划招生以考生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 六、报名 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再修改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并于12月1日前将认证报告交学校研招办。 七、初试 (一)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件参加初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月4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1月4日下午 外国语 1月5日上午 业务课一 1月5日下午 业务课二 八、美术学专业、设计学专业的报名、考试均在我校; 九、所有研究生进入新的研究生资助体系,具体学费标准及要求以学校最新文件为准。 十、学校不指定参考书目和参考资料,不提供历年考研试题,请按专业目录中考试科目自行准备,也可向招生学部(学院、研究所、中心)咨询。 十一、根据教育部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学校总体上按150%的比例进行复试,各学部(学院、研究所、中心)根据自身生源及招生计划等情况会有所差别。 十二、目前我校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须先进行基础强化培训一年后,再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 十三、以上内容若有变化,以上级文件及学校文件为准,本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的最终解释权归西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十四、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anzhao.swu.edu.cn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国家民委、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事部五部委《关于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的文件精神,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少数民族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决定开展招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 一、培养目标 培养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在本门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生源范围 生源范围:西部12省、自治区、直辖市,海南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四省民族自治地方,湖南湘西自治州、张家界(享受西部政策的一县两区)、湖北恩施自治州,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 三、招生名额 拟招生140人,实际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其中汉族考生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总录取人数的10%。 四、报名、考试、复试及录取办法 (一)报考条件 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全国统一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立志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发展服务。 2.毕业后保证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其中,在职考生回原单位;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全部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3. 有国民教育序列本科学历或专科毕业后两年,达到本科同等学力的往届毕业生或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本科毕业生最迟须于入学前获得毕业证书)。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 5.身体状况符合各招生单位的体检要求。 (二)报名与考试 考生应参加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报名和统一入学考试,并在复试时进行汉语水平测试。 (三)录取 招生工作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政策,并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情况确定复试基本分数线。普通计划考生不得录取为少民骨干计划研究生,少民骨干计划考生也不得录取为普通研究生。 所有被录取考生的录取类别均为定向,且须签订定向协议书。在职考生与所在单位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含应届本科毕业生)与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考生签订协议书后,招生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毕业后全部回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培养与就业 被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均须到教育部指定的基础强化培训基地接受培训(达到录取院校确定的普通计划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录取要求的考生,可免除一年基础强化培训直接进入研究生阶段学习。),重点补修外语、大学语文等基础知识,兼顾其他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招生单位开始硕士课程学习。 硕士生毕业后必须回定向地区或单位连续服务至少5年(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学校和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员参加本计划学习毕业的,必须回原单位继续工作至少8年)。 毕业生不按协议就业者,要支付培养成本和违约金。违约金的具体标准、支付方式等另行规定。 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含基础培训)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按国家及招生单位相关规定缴纳。 注:若因上级部门政策变化而出现与本文不一致的,以上级文件为准。 西南大学各学部(学院、研究所、中心)学术型硕士招生专业及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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